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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0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3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2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3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2013年3月5 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6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4日 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1.000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1.0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3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2 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3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6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4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易宝支付合作开通 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直销平台投资基金,自2013年3月5日起,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合作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3年3月5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持有易宝支付(易购通平台)支持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易宝支付支持的划款银行 目前,可支持易宝支付的划款银行为: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温州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易宝支付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及变动情况以易宝支付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四、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开放申购、赎回之日起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五、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赎回、转换、分红方式变更、账户资料变更、交易查询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六、适用费率 1、投资者使用易宝支付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申购及定投费率将按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享有4折的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其规定的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易宝支付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基金,认购费率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费率为准。 2、各基金具体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费率和计算方法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相关公告。 3、 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特有风险,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交易信息。 2、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易宝支付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 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的,本公司可就公告的处理措施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 4、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本公司网站:http://www.msjyfund.com.cn 2、网上交易平台: https://etrade.msjyfund.com.cn/etrading/ 3、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 4、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msjyfund.com.cn 5、易宝支付公司网站:www.yeepay.com 6、易宝支付客户服务电话:010-59370500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等网上交易信息,避免因此引发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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