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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2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离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40,40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3月1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3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3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3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3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最新股本340,4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 俞乐、童海燕 咨询电话:0550-6678809 传真电话:0550-667886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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