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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3-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合同条款以双方协商签署合资公司合作协议为准。 2、正式注册成立合资公司时,尚需要按具体投资金额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二、对外合作概述 为促进安徽省风电产业持续发展,加快风能资源开发,提高风电开发质量,经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安徽分公司")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友好协商,签署《风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安徽区域内进行风电开发。 三、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安徽新能源公司")是国电安徽公司全资设立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公司,该公司在风电开发、运营、管理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国电安徽新能源公司目前已在安庆市宿松县建设风电项目,其储备的安庆市太湖县及六安市寿县风电项目已获得安徽省能源局核准。 国电安徽新能源公司截止201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7090万元、净资产5459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239万元。 国电安徽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安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授权投资机构,2010年11月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准组建,2010年12月挂牌成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主要从事电源、热源、热网、煤炭、水资源、新能源及铁路、码头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电厂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产品、高科技产品、燃煤洁净燃烧技术开发应用、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四、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一)合作宗旨: 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愿在新能源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相关子公司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合作,共同开发在安徽境内所掌握的风能资源。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作为安徽区域内风电开发的唯一合作对象,共同开展风电项目的开发,提高各自清洁能源比例,改善电源产业结构。 2、双方同意按照国电安徽新能源公司51%、本公司49%的股权比例,根据前期工作进展,逐一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风电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双方拥有的风能资源项目。同时,对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的风电项目共同组建项目筹建处,负责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核准手续。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风电项目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该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风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以火电项目为主,风电项目如能顺利投资、竣工、投产,有利于公司优化电力资产结构,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培育公司发展新的增长点。 六、风险提示 (一)上述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协议,投资金额暂不确定,是否最终投资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上述项目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等机构审批后实施的,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执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公司将视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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