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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4 股票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 2013-00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6日下午14:30时在广州市淘金北路75-79号(麓湖阁)大院北塔首层(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7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会议资料于2013年2月28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03,469,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暑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汪洪生律师、刘庆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469,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汪洪生律师、刘庆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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