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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是中恒集团实施调整,重新起点的一年。在公司经营班子的带领下,面对复杂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全体员工群策群力不怕艰苦,克服了中药材价格上涨,人力成本、能源成本增加,房地产受政策调控等种种困难。年内理顺了梧州制药的销售渠道,有序的剥离房地产业务,研究合作方面取得新发展,经营业绩态势良好。 (一)2012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11%,其中:制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70%;房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跟去年持平;保健食品板块实现营业收入0.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公司全年实现营业利润8.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25%,其中:制药板块实现净利润4.3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8%;房地产板块实现净利润2.68亿元,主要为转让房地产的投资收益;保健食品板块实现净利润976.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81%。 2、公司生产管理方面情况 (1)公司按市场需求做好合理的生产计划,根据以销定产原则,按时完成销售下达的计划,做到产销平衡。对部分品种进行调整和整合,围绕提高生产率、降低消耗、节约能源的目标,努力做好各种生产要素的调配,制订各生产车间用电、用水、用煤的考核指标,达到了降低能耗的效果。 (2)2012年制药公司包括主要产品血栓通冻干粉针在内的产成品收率完成率为100%,很多产品的收率创出历史新高,基本达到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考核最高指标。 (3)根据2010年药典和2011年3月起执行的新版GMP要求,改造硬件设施,更新软件,包括重新制订新的工艺规程/设计改进新的批生产记录/SOP规程/管理制度等软件,并规范贯彻执行各项工艺文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日常严格按照2011年新版GMP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通过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产品的生产质量。在2012年制药行业发生的"毒胶囊事件"中,我公司药品生产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4)根据实施计划,成立GMP认证工作小组,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新版GMP培训。对硬件改造、软件编写等各方面的措施实行倒计时分步实施,每个部门和工作小组根据新版GMP进行自检、自评。公司12月顺利通过口服制剂、原料药新版GMP认证的现场检查,为公司业绩的增长铸造坚实的基础。目前正在进行粉针剂车间新版GMP认证的准备工作,争取在2013年下半年,通过粉针剂车间新版GMP认证的现场检查。 3、公司销售管理方面情况 (1)2012年营销中心重新策划并实施销售方案,并把销售任务落实分解到月度、各省区和各品种。调整和完善部门架构及职能,在监察部基础上组建商务部。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强化营销人员的考核,扩建销售队伍,细化销售管理。 (2)成功策划广州全国经销商大会和全国心脑血管疾病(梧州)高级论坛、联合中华医学会举办的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脑血管疾病诊疗新进展》学习班、和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南方标点培训合作的《中国心脑血管疾病预防诊疗》全国巡讲。为企业和血栓通做了很好的宣传。开展"专家回公司"的学术推广活动,让临床的主任、医生更直观的对梧州制药有新的认识,直接的增强医生们的处方信心,对公司和市场都获益匪浅,达到市场推广目标。 4、公司自身研发方面情况 (1)制药公司2012年共获得政府支持经费1270多万元。被批准为广西25个工程院之一,"广西医药产业工程院"(获经费资助350万元)。顺利通过国家高新企业的复审。 (2)本年度内,完成"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及年检;完成了2012年广西千亿元研发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特聘专家广西区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3)公司专利申报取得成果,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旋转式中药提取装置"2012年6月收到授权通知书,正在办理登记授权手续。梧州制药的主导产品注射用血栓通,获"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技术升级研究立项支持,收到2012年的财政经费资助共计494.01万元。 (4)2012年公司科研部门在2011年研究基础上继续开展去水卫矛醇原料药生产工艺优化研究和产业化生产的工艺路线的预设计,提高了去水卫矛醇原料药合成收率,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交了新的注射用去水卫矛醇质量标准和修改意见。 5、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情况 (1)2012年8月公司与北京大学在广西梧州签署《北京大学 中恒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规划咨询、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合作、教育支持方面进行合作,其中将成立"北京大学中恒集团新药创新平台"(暂名),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深化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合作,北大根据中恒集团发展需求,鼓励和支持校内相关技术力量与中恒集团在中药、化学药物等方面共同开展研究。 (2)2012年10月子公司梧州制药与加拿大德玛医药公司签署了《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德玛医药有限公司的备忘录及合作协议》,双方寻求在梧州制药独家产品注射用去水卫矛醇的研发提升、临床实验研究上展开合作。德玛公司与梧州制药将共同努力,使注射用去水卫矛醇通过中国以外的国家的主管部门,包括FDA、EMEA及其他国际司法区批准许可与商品化,并且上市许可的适应症至少包括多形成胶质细胞瘤及其他更多的适应症。加拿大德玛医药有限公司现已在美国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 (3)2012年10月子公司梧州制药与四川大学在四川成都市签订创新项目技术合作协议,由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将其开发的重组双基因腺病毒注射液、新型靶向抗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降压降脂片三个新药产品创新项目转让给中恒集团。双方将在已完成的研发进度基础上,加强协同合作,加快推进新产品的临床前后期的相关工作,推动优势互补,互利发展,利益共赢。目前三个新药研究阶段分别为:治疗心肌缺血及肢端缺血的一类新药"重组双基因腺病毒注射液", 正在开展原料药发酵工艺优化和关键技术参数研究,以及原料药纯化工艺研究;新型靶向抗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物,正在进行候选药物活性分子结构优化筛选研究以及合成工艺放大稳定性研究;降压降脂片,正在开展处方筛选、临床前药理学、药效学探索。 6、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方面 公司分层次对员工进行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培训。全年组织完成培训总场次近2000场,参加培训人次达三万七千多人次;培训覆盖率达到66%。公司组织集团中高层干部到北京大学参加集团管控与卓越领导力高级研修班培训,公司与高校合作开办研究生班对骨干员工培养深造,年内还组织员工进行了拓展训练、职业培训、外派培训。 7、中药材种植方面 公司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在巩固已有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基础上,梧州新增种植基地达2100亩,梧州外的种植点增加755亩。在扩大种植规模的同时,做好2012年新发展种植三七的种植户技术培训,指导种植户搞好田间管理与病虫害防治。 8、房地产板块剥离情况 2012年公司按照既定计划,顺利的剥离了广西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截止12月31日,公司尚余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旺甫豪苑账面价值30917万元,恒祥豪苑账面价值9907万元,升龙秀湾账面价值6496万元。 9、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今年以来,公司继续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参与了"关注川藏百姓--马背电视进万家"、"为了我们的孩子--千名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等多项大型爱心公益活动,向社会奉献爱心,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同时,也通过这些捐赠活动,实实在在帮助了一些贫困地区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10、党工青妇及企业文化活动情况 公司党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带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文化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增进了职工的友谊和凝聚力。同时积极开展慰问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让困难职工感受企业的关怀。公司注重职工的文化建设工作,用文化来提升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素质,积极引导员工爱企业,培养员工形成与企业共荣辱、共生存的理念。结合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公司年内举办了员工春节联欢会、员工金秋运动会、以及第二届"向爱出发"青年员工联谊活动等多项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范围因处置和注销原因减少合并四家公司,分别为:广西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美迪臣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1日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赵学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许淑清女士、董事刘伟湘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到会表决,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代其表决,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714,199,765.46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326,850.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824,605.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0,178,339.28 元,减去2012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09,174,752.80元,201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890,505,831.44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3,325,291.53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1,747,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218,349,505.60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1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恒集团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中恒集团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3年度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意向,制药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总额为20.89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恒集团拟对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20.89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中恒集团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公司向其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管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4)。 八、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关于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中恒集团目前自有资金充足,负债率较低的状况,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和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亿元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8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恒集团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5)。 九、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任刘廷先生为中恒集团副总经理的提案》; 附刘廷先生简历 刘廷,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博士(在读)。曾任广西梧州市委办公室副科长,市政政府办公室主任助理、科长,梧州市万秀区副区长,梧州市东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共岑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书记、市长,中共梧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梧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十、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提案》; 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现拟提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考虑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及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壹年。2013年度内部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内部控制制度》;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2013-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89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总额:4.7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总额:0 ●逾期担保总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3年度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按照目前的金融机构的授信意向,制药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总额为20.89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恒集团拟对制药公司提供总额为20.89亿元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贷款担保业务。 2013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三)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四)注册资本:3.042604亿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 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制药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99.99%的股份。 (七)银行信用等级:AA (八)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未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20.67亿元,净资产为11.89亿元,负债总额为8.7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7亿元。2012年制药公司实现实现营业总收入17.2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亿元。 三、拟授予担保额度事项 (一)公司拟对交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6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25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公司拟对工商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1.5亿元的担保额度,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公司拟对中国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1)拟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50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公司拟对建设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2亿元的担保额度,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五)公司拟对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1.89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1)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2)拟由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六)公司拟对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2.5亿元的担保额度,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七)公司拟对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1)以制药公司所属的制药新基地(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13幢房地产作抵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八)公司拟对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授予制药公司的贷款提供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1)以中恒集团持有的国海证券1700万股股权作质押;(2)拟由中恒集团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额度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公司向其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3年度中恒集团为制药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额度为20.89亿元,系根据2013年度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信贷业务担保额度。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制药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4.7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6%。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制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就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因公司去年剥离房地产业务回收了现金,所以目前公司现金流比较充裕,负债率较低,预计会出现阶段性流动资金闲置,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均为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能保证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不存在亏本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和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保本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3-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1日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义务和维护股东权益时,能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2012年度报告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运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议报告编制要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过程中,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和事项。 4、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有较大差异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2年度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严格执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因而没有损害其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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