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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2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力维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田力维、李少飞、陈滔、杨安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将正常换届,提请田力维、李少飞、陈滔、杨安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具有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和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3-003)。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力维先生,男,汉族,1954年出生,籍贯江苏南京,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温榆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少飞先生,男,汉族, 1977年出生,籍贯河北石家庄,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曾任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招商采购部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与审计部总经理。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滔先生,男,汉族,1978年出生,籍贯湖南娄底,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计划经理、陕西皇城海航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安平先生,男,汉族,1963年出生,籍贯陕西西安,西安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海南海航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东山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2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陕西红旗水泥制品厂会计、陕西通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山西航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陕西三秦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霍学喜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0年出生,籍贯陕西绥德,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管理科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顾问兼项目评估专家、陕西省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魏锦才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50 年出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曾任中国民航总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现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3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持公司业务稳定,拟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

  海南航空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向海南航空提供配餐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2013年预计发生金额为30000万元,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21),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注册资本609,109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明。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2011年度,海南航空经审计的总资产 8129665万元,负债总额 6672548万元,股东权益总额1447667万元,营业收入 2627324.6万元,净利润 263131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南航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配餐服务;

  2、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规则,公允定价;

  3、合同期限:3年。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航空在航空配餐业务上的合作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在航空配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公司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合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海南航空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合同内容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配餐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为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㈠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㈡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㈢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㈣被提名人不是为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㈤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㈥被提名人不在与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 月12日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作为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霍学喜、胡东山、魏锦才

  日 期:2013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长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徐长庆、张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长庆先生,男,汉族,1984年出生,籍贯山东济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本科。曾任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激励中心经理。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巍先生,男,汉族,1985年出生,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法室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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