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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3-00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500,000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3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23,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累计质押89,5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0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91%。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3-00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13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7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关于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董静涛、江山、向中华、张昌林、岳振锁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已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杜金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静涛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娅芳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刊载于2013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3-00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峻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刊载于2013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3-00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装饰”)、杜金华、罗娅芳、陈文已签订销售协议,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地板、木门和柜体产品,预计201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494.17万元,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董静涛、江山、向中华、张昌林均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2日,公司与升达装饰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103.12万元;公司与杜金华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16.78万元;公司与罗娅芳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25.28万元;公司与陈文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9.6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审议及回避表决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表决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如下: 关于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江昌政、董静涛、江山、向中华、张昌林、岳振锁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静涛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蔚献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7号一幢三楼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设计;商品批发与零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装饰”)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杜金华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5 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罗娅芳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4、陈文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采用相同的结算方式:公司木地板、木门及柜体销售实行先款后货结合授信销售的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于2013年1月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与关联人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利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机构发表的意见 升达林业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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