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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1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3-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8日和3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分别刊发了标题为《赣锋锂业官司涉及定增项目 挖人偷技术绯闻缠身》和《赣锋锂业遭诉陷"罗生门" 钦雨科技拟二诉索赔8800万》的报导,公司根据报导内容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闻情况 1、赣锋锂业与王健先生于2012年4月2日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并且伪造相关证据; 2、曾怀政先生没有从钦雨科技离职,也被赣锋锂业聘用; 3、公司的定增项目《年产4500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不是公司自有技术,是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王健)的技术; 4、钦雨科技二诉,赣锋锂业与钦雨科技的诉讼标的达8800万。 二、澄清说明 公司根据报导内容进行了核查,对以上传闻澄清如下: 1、公司与王健先生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没有和王健先生签过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不存在公司非法聘用用工及商业侵权的情况,更不存在伪造相关证据的情况。关于赣锋锂业与王健和钦雨科技等三方的劳动合同纠纷,钦雨科技于2012年7月就曾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3-016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公告》),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2年12月18日做了裁决,相关事项简单明了,仲裁裁决如下: (一)准予钦雨科技撤回有关请求裁决王健在钦雨科技离职后1年内所作出的、与其在钦雨科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归钦雨科技所有的仲裁请求; (二)驳回钦雨科技的其他仲裁请求; 2、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与曾怀政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曾怀政先生出具了深圳市钦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研发中心2011年10月9日开具给他的离职证明。 3、公司于2011年6月收购了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新能源)的51%股权(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1-025《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并于2012年12月将优派新能源收购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2-05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优派新能源拥有生产三元前驱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及其它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公司通过收购优派新能源及多年的自主研发,介入了三元前驱体材料领域,拥有了生产三元前驱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因此。公司在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将《年产4500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作为公司定增项目,完全不存在公司是通过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王健)而获得该技术; 4、截止公告日,公司仅于2013年3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1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123号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等法律文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钦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健及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该民事诉讼标的为9861398.39元。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任何关于钦雨公司二次诉讼8800万元赔偿请求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2、《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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