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办公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董事武彪先生、梁军女士,独立董事童朋方先生、郝小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观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邦”)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江苏信邦正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江苏信邦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金额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江苏信邦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利息,不另收取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财务资助对象担保情况 就本次公司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江苏信邦以其所拥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东路851号 法定代表人:孔令忠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酒剂、煎膏剂、糖浆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目前江苏信邦股权结构如下:
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市东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江苏信邦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5月31日,江苏信邦资产总额为29,973,025.79元,负债总额为16,322,926.83元,净资产总额为13,650,098.96元,资产负债率为54.46%。(以上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邦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江苏信邦正常生产运营等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信邦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并且公司持有其76.28%的股权,拥有控股权,为其提供资助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借款费用,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此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自有资金向江苏信邦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无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