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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3-006TitlePh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股票代码00078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史可平张晓(证券事务专员)
电话010-82945588-1786010-82945588-1786
传真010-82915566010-82915566
电子信箱skp@bnbm.com.cnzhangxiao23@bnbm.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营业收入(元)6,685,157,986.875,969,124,108.8612%4,369,076,80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76,772,240.72522,664,819.2529.48%416,694,13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35,629,054.67460,460,910.5538.04%379,223,452.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3,905,584.771,112,698,678.641.91%912,226,191.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70.90929.48%0.7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70.90929.48%0.7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69%18.64%2.05%17.27%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总资产(元)9,418,313,823.738,514,760,583.5010.61%7,357,081,85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527,456,066.853,015,781,637.9216.97%2,590,063,121.27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股东总数27,51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28,36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2.4%301,370,0000质押或冻结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2.75%15,788,678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53%8,825,855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44%8,268,0630质押或冻结0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24%7,136,550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99%5,689,989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7%5,000,000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4%4,830,8930质押或冻结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0.69%3,949,9330质押或冻结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67%3,874,7040质押或冻结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以管理提升为主线,克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带来的不良影响,扎实推进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品牌管理和技术创新,大力推行成本节约计划,对标管理,降本增效,提高效益,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经营业绩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515.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00%;营业利润99,8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33.6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677.22万元,比上年增长29.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快速推进石膏板产业布局,实现行业地位的历史性突破

  2012年,公司围绕“资金、市场、效益”三要素,根据20亿平米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坚持资源布局、市场布局的策略,合理、有序地推进石膏板项目建设。随着淮南5,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以16.5亿平米的产能规模跃居为全球最大的石膏板产业集团,取得历史性的突破。

  公司山东平邑和河南新乡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均已正式投产;安徽淮南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试生产顺利进行;天津、福建泉州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建设稳定快速推进。泰山石膏陕西渭南二期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已正式投产;云南易门二期、河南偃师二期、辽宁绥中、湖北武穴、山西潞城二期、安徽巢湖、山东聊城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试生产顺利进行;福建龙岩、吉林四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建设稳定快速推进。

  (二)大力开展管理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12年,公司深入开展管理提升,进行一系列的组织架构调整,继续全面实施QEMS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石膏板经营团队经调整后,业务架构更加聚焦主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于主业发展)、聚焦经营一线(在市场第一线建立经营决策总部)、聚焦区域(制定针对性的产品策略、营销策略、经营策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石膏板业务的整体经营业绩持续提增,产供销结合更加紧密,市场活动更加快速灵敏,营销策略更加精细有效,生产改进更加务实有针对性,实现了石膏板销量、收入、利润的全面增长。

  公司继续全面推行、建立、实施QEMS管理体系,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卫生健康和计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目前,公司总部及其分/子公司全部获得了QEMS管理体系认证,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咨询公司,按照内控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公司的稳健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围绕“保增长、做贡献”的目标,全面开展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三五”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管理整合和管理创新,在采购和生产等环节,大力推行成本节约计划,建立全面对标、关注绩效的内部运营控制体系,通过科学分析、层层分解、过程监控等手段,全力保障成本费用计划的贯彻落实,单位煤、电、纸耗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深入贯彻“价本利”的经营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下,坚持“有质量的销售”,根据石膏板区域竞争形势和原料成本变动情况,持续有计划的进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稳价保价策略。公司还注重发挥与泰山石膏的协同优势,在基地、区域、大区等各层级全面开展劳动生产率、销量、平均单价、单位毛利等对标管理,全面综合反映各区域、各大区的销售质量和各基地的经营质量,以对标促竞争,以对标促改进,有利地推动了经营质量的提升,保证了公司的赢利能力。

  (四)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紧抓“大客户、大订单、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销售渠道建设,坚持渠道下沉,大力建设地县级市场,丰富渠道类型,增加渠道数量,提升渠道质量,在市场不成熟、渠道不发达的地区展开重点推广活动,大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的覆盖面及知名度,为发展当地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大客户、大项目、大订单”结出丰硕成果。公司石膏板、矿棉板及轻钢龙骨等产品先后中标未来科技城中国国电办公楼、山西省博物馆、湖南省国税局等政府项目;基本囊括了全国万达广场系列工程、凯宾斯基系列工程、长白山柏悦酒店等各地五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在各地第一高楼项目中独占鳌头,全面中标了今年在建的标志性高楼或写字楼项目:辽宁第一高楼——东北世贸广场、河北第一高楼——开元环球中心、青岛第一高楼——青岛国际金融中心、闵行第一高楼——中航上海商飞大楼、天津嘉里中心、内蒙古伊泰华府等;成功承建国际项目工程:斯里兰卡机场,安哥拉电视制作中心、阿曼使馆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住宅部品类产品之龙牌涂料成功中标和粉刷天安门城楼,并为天安门城楼的粉刷制定了标准色——“天安门红”和“天安门灰”,为全国人民心中的圣殿更加光彩照人做出了贡献。另外,公司金邦板产品连续应用于北京金城中心外装工程、天津渤龙天地商业街外装工程、北京用友软件园区外装工程等。

  (五)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2年,公司继续强化品牌建设,通过有力措施实现品牌价值再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品牌价值评估达到169亿元,位居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第83位,位居亚洲品牌前500强第193位。除此之外,公司凭借多年积淀的行业影响力和优异的产品、服务质量,相继荣获“2012中国绿色品牌百强”、“中国建材行业’低碳安全与环保责任’示范企业”、“2012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2012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工程首选品牌”、“2012年度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诸多荣誉。

  报告期内,“北新”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加上之前已是中国驰名商标的“龙牌”及“泰山”,公司成为新型建材行业唯一一家拥有三件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巩固和发展核心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

  公司秉承“善用资源、服务建设”的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实现从原料到生产、使用的全过程绿色,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增进节能减排水平,成为建材行业唯一一家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第一批中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八家发起人之一参与发起成立中关村先进制造业产业技术国际创新联盟,并入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不仅将节能环保型建材工业确立为中关村的核心产业,也确立了公司在制造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引领作用。

  公司还发挥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优势,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并与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等单位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通过技术创新,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设计,优化项目投资模型,新建石膏板生产线均在原有工艺技术基础上不断优化设计,有效降低了投资成本和生产能耗,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报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共申请专利1,088件,取得授权专利942件,专利申请数量和保有量位居全国建材行业前列。

  (七)做好主业的同时,积极推广新型房屋

  报告期内,公司在做好新型建材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和发展新型房屋业务,取得了一定成果。公司成功签订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密关路桃花地新农村改造项目,承担密云县石城镇当地多栋新农村房屋的设计、材料供应、工程施工及后续服务;同时,北新房屋通过聚焦区域、深耕细作,相继启动了澳洲等市场的项目谈判,并通过与北新建材国际业务的紧密合作,打造了房屋业务“自身出口能力”的海外市场优势。公司赞比亚房屋建设项目也基本顺利完成。

  (八)北京西三旗基地的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报告期内,北京西三旗基地搬迁工作基本完成,土地已全部移交,异地迁建工厂的设备安装和生产调试全部完成,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中,基本实现了积极稳妥搬好家。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期相比,公司本年度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公司增加了由本公司投资成立的北新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北新建材(泉州)有限公司和由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泰山石膏(福建)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吉林)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减少了由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注销的泰安泰立珠宝有限公司、徐州法斯特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泰和广告有限公司等3家孙子公司。

  董事长:王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3-00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十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259,300,404.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5,424,483.27元,减去已分配2011年现金股利 166,793,500.00元,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67,931,387.46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 575,15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77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82,725,155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12年度审计及其相关工作,同意2012年度公司支付该公司的费用为157万元(包括中期财务审计费、年度财务审计费和内控审计费)。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支付。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在2012年度审计费的基础上决定应付该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崔丽君、常张利、陈学安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2,3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17%。其中,公司担保总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上述九至十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对外担保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案如下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外担保必须按规定程序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必须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相对应。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当拒绝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必须按规定程序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 担保合同中应当确定下列条款:(一) 债权人、债务人;(二) 被保证人的债权的种类、金额;(三) 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约定期限;(四) 保证的方式;(五) 保证担保的范围;(六) 保证期间;(七) 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 担保合同中应当确定下列条款:(一) 债权人、债务人; (二) 被保证人的债权的种类、金额;(三) 债务人与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约定期限;(四) 保证的方式;(五) 保证担保的范围;(六) 保证期间;(七) 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公司的担保份额和相应的责任。

 原第二十六条前增加一条:公司对外担保的主债务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视为新的担保事项,属本办法规定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应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属本办法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原第二十六条后增加一条:公司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主合同、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同,以及抵押、质押的权利凭证和有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担保业务档案资料完整无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因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对公司主张债权时,公司应立即起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同时报告董事会。第三十一条 被担保人确实无力偿付债务或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时,公司应当按照担保合同履行义务,同时采取法律手段主张对被担保人的追索权,依法处置被担保人的反担保财产,尽力减少公司经济损失。同时公司应启动担保业务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案如下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细则》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状况与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与评价。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状况与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与评价的活动。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专项审计包括项目建设预决算审计、技改技措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专项审计包括项目建设预决算审计、技改技措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或检查等。

1、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

1、审计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准则的情形,内部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准则的情形,内部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案如下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健全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公司建立科学的聘用、请休假、辞退、培训、退休、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明确公司人事任免、岗位、员工调配、考核与奖惩、员工培训、薪酬管理、假期、保险及福利等管理内容,有效加强人事劳资工作的控制,建立内部激励与监督约束机制。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公司针对各部门、各公司间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确保公司各部门之间及各部门与管理层之间内部信息的有效传递。

第十二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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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三十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第三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七十二条 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第六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有)。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2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浙江省海盐县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及配套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威海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4,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年产5,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科技城“三新”产业研发中心一期综合科研楼项目建设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行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3-00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十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3-00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33,122.8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接受中国建材集团借款7,560万元,其利率5.535%,相当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预计2013年全年应支付利息金额合计418.45万元。

  (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399,026,262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性经营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许可性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接受中国建材借款29,206万元,其利率5.4%,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预计2013年全年应支付利息金额合计1,577.12万元。

  (三)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合肥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84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材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及建材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等。

  住所:合肥市望江东路60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三级全资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向合肥院采购设备。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07.85万元。

  (四)北新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塑管”)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属塑料复合管、环保型塑料上下水管、农用滴灌管、静音排水管及配套管及配套管件的制造。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建材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对控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住宅”)向北新塑管采购原材料;北新住宅向北新塑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水电;北新住宅向北新塑管出租房屋。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146.5万元。

  (五)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杭州设计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材料、环境工程(废气)、建筑咨询(甲级)、建筑工程项目代建、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具体范围见证书)、受托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及环境评价(甲级)、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节能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研究及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成果转让、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450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三级全资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及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设计院进行产品检测服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北新住宅接受杭州设计院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6.75万元。

  (六)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检验中心”)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材料认证。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的检验、测试;检验仪器设备的开发;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研究开发;人员培训。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三级控股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北新、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北新矿棉板”)、控股子公司北新建塑接受中建材检验中心提供的产品检测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接受中建材检验中心提供的认证服务;公司与中建材检验中心开展技术研发。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670.07万元。

  (七)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机械厂”)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材机械设备、新型非金属矿物材料设备制造与安装;机械部件、结构件加工;钢桥、ZJ系列正反拧金属网织网机、集装箱吊具、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盗门、船舶配件、五金件、舞台设备、矿山设备制造;设备安装;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信息咨询。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教军场街3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三级控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向北新机械厂采购原材料;公司向北新机械厂销售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向北新机械厂采购设备。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427.46万元。

  (八)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南方”)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60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水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住所: 浙江省嘉善县陶庄镇翔胜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北新向嘉善南方采购材料。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93万元。

  (九)北新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建投巴新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巴新”)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万美元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贸易。

  住所: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莫尔兹比港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北新巴新销售产品。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30万元。

  (十)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2,93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配套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房屋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矿产品;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配套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房屋;销售煤炭;汽车货运;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0层100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北新集团销售产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所属泰和分公司向北新集团销售产品。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29万元。

  (十一)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物业”)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提供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居装饰;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北新物业提供电;公司租赁北新物业的房屋。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1.65万元。

  (十二)北新国际木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国际木业”)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建筑材料;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9层90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向北新国际木业采购原材料。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20万元。

  (十三)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成房屋”)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委托生产、组装集成房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006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北新集成房屋销售产品。预计2013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74.21万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去年总金额(万元)
采购原材料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计:1,218.400.25%1,185.46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北新国际木业(北京)有限公司20.00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北新塑管有限公司640.00
北新建塑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193.00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365.40
销售产品或商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销售产品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00.00总计:638.210.08%438.42
北新塑管有限公司 
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74.21
北新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有限公司30.00
北新国际木业(北京)有限公司 
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5.00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中建投商贸有限公司 
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分公司销售产品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9.00
销售产品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肇庆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水、电等动力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提供电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1.25总计:371.2510.07%160.78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提供水、电提供水、电
接受劳务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接受备件加工劳务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 总计:-  
北新房屋有限公司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北新集成房屋(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物业费北新塑管有限公司90.00总计:90.0050.06%-
房屋出租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房屋出租北新塑管有限公司176.50总计:176.5041.93%58.83
房屋租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房屋租赁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40总计:50.401.87%50.40
设计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接收工程设计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10.00总计:70.0535.08%10.15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接收工程设计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3.50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接收工程设计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北新住宅产业有限公司接收工程设计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56.55
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接收工程设计服务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备制造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采购设备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800.00总计:4,964.914.83%2,926.66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725.80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2,718.60
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538.46
采购设备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182.05
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杭州中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82总计:686.7764.84%49.56
技术研发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
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10.00
苏州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
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
北新建塑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太仓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0.70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产品检测服务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6.00
认证费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5
借款利息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借款利息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1,577.12总计:1,995.5710.75%1,674.7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借款利息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10,262.06   6,555.02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本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提供借款,其利率为5.535%,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提供借款,其利率为5.4%,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崔丽君、常张利、陈学安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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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