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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3-00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11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3] 11号),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12年9月26日,有效期为 3 年,证书编号:GF201235000091。 目前,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得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备案,有利于公司继续申请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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