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3-019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山南地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山南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 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中国银行山南地区支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上述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债务性融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