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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河清(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长)、吴月华(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吴妙贞(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3年3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吴羽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3-012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小额贷款”)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扩大万通小额贷款的经营规模,期限为1年,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2、由于公司董事长黄河清担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长,董事吴月华、吴妙贞担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了关联交易。 3、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河清、吴月华、吴妙贞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俞小莉、徐萍平、吕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颖、许刚发表了保荐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河清控制的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黄河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除金融、证券、期货咨询);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万里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万通小额贷款27.75%的股权,为其主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万通小额贷款其他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万通小额贷款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万通小额贷款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盈利预期,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万通小额贷款的经营情况,严格控制相关风险。万通小额贷款为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万通小额贷款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扩大万通小额贷款的经营规模,满足不断扩大的小额贷款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良好的资金收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万通小额贷款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万通小额贷款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由于公司董事长黄河清担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长,董事吴月华、吴妙贞担任万通小额贷款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河清控制的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里扬向万通小额贷款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八、其他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3-013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扬”)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金华铁岭头支行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17.03%。金华金三角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93,257.41万元,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建胜 成立时间:2002年7月 股本结构: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资10,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园区内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总资产232,603.31万元,净资产83,276.75万元。 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金三角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礼良 成立时间:2004年1月 股本结构: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资10,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投资,受托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华金三角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资产65,599.59万元,净资产19,111.29万元。 金华金三角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金义都市新区位于金华市金东区与义乌市结合部,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82平方公里,是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浙中城市群建设、加快形成全省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的要求和金华市委、市政府“浙中崛起、赶超发展”战略目标而规划建设的,全力打造高新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繁荣、科教文卫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的,最具国际化、最具现代化、最具活力、最宜人居住的浙江第四大都市区。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主要从事金义都市新区内的土地综合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实力雄厚,业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时,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金华金三角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用情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发展前景良好,业务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财务资助还款来源有保证;同时,向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向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向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收益;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资产实力雄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万里扬向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收益;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资产实力雄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措施有力。 2、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93,257.41万元,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里扬向金三角新城开发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九、其他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3-014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31日 — 2013年4月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4月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15:00至2013年4月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向金华市婺城区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于向金华金三角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6776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1、投票证券代码:362434 投票证券简称:万里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注意事项 3.1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2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1.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2.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2.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15:00至2013年4月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和“弃权”中的一项并在相应的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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