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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ST吉药 公告编号:2013-007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3-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32号),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45,553,903股股份,向王小江发行5,321,995股股份,向南京台柏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发行1,544,49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同日,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33号)文件,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们公告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们因以资产认购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公司148,420,39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8.4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们应当会同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会同江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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