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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股票代码:00200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30,402.05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754.81万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可合理预计,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和2012年9月30日,合并口径下,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9.72%、87.33%、76.63%和62.00%;母公司口径下,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00.00%、94.16%、99.91%和100.00%,公司的债务结构不够合理,短期偿付的风险较大。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进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但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和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 三、由于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行,公司LED业务享有较多的政府补贴(主要为“科技三项”财政补贴资金与MOCVD设备研究开发补贴资金),对报告期内的盈利情况影响较大。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9月,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10.03万元、26,956.04万元、31,026.44万元和16,368.93万元,然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58.89万元、-130.64万元、13,221.06万元和-2,426.06万元。“科技三项”补贴政策将在2013年12月底执行完毕,且扬州市政府已于2011年7月结束对MOCVD设备的财政补贴,上述补贴政策的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期间LED行业的发展及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发行人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9月合并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89.31万元、35,809.50万元、-2,789.89万元和-23,744.16万元,母公司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48.54万元、16,171.91万元、102,150.14万元和-12,733.06万元。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LED业务大幅增长从而购置存货、支付营运费用等付现额大幅增加,同时销售收入多数以应收账款形式存在所致。如果发行人应收账款产生坏帐或者未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将可能面临短缺与周转紧张,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资金来源。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期债券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提前归集本期债券本息,以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 五、发行人截止2012年9月30日的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大,为200,998.13万元,其中LED项目工程余额为196,805.86万元;LED项目工程的90%以上将在2013年陆续转固,其余项目将于2014年6月以后转固。上述LED项目工程转固投产后将会进一步扩大LED业务的产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与盈利;但同时,如果LED芯片、应用等产品的销售市场未能打开,上述在建工程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完工或者转固后的产能得不到实现,那么较大金额的前期投入或者折旧费用将对公司未来期间的盈利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六、为扩展LED照明业务,发行人于2012年12月进行了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股权收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入雷士照明260,380,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8.24%),目前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发行人董事长王冬雷已获得雷士照明的董事委任;通过股份转让协议受让NVC Inc.持有的雷士照明372,921,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1.81%),目前已按照协议规定支付4.30亿港元预付款,但尚需履行中国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程序。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得以履行,发行人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633,301,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05%),成为雷士照明的单一第一大股东,合计交易金额折算约合人民币134,334.16万元。 与此同时,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本次股权收购资金需要,发行人已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23,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00万股,自然人吴长江(雷士照明创始人之一,全资持有NVC Inc.)认购13,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86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78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非公开发行事宜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上述重大股权收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对发行人近期资产负债与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的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上予以披露。 八、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九、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一、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2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7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三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12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本期债券的具体方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12年6月29日、2012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3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21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高于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其存续期限前3年的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且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0、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在获准后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1%。 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3年3月20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3月20日。 1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2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短期借款31,969.0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可合理预计,2012年年报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此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3年3月18日。 发行首日2013年3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2日。 网上申购日:2013年3月20日。 网下认购期: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2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副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六)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评级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及《信用等级公告》(联合评字[2012]078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评级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长期债券(含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联合评级对德豪润达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LED全产业链布局企业,在LED上游芯片业务所具备的技术优势、LED应用领域的市场优势。另外,公司作为主营小家电出口的制造企业之一,在小家电制造领域具有较长的经营历史和丰富的运营经验。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原材料价格波动、LED芯片技术更新较快导致公司需加大研发费用,公司设备补贴陆续到期、未来补贴政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 2012年3月,公司顺利完成定向增发,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资产规模中等,资产质量及现金流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正常,债务负担合理。未来随着公司募投LED项目的建成投产,其整体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综合来看,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本息的风险很低。 优势 1.LED行业是全球范围内新兴发展的朝阳产业,近年来被列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公司是国内LED行业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之一,其外延片/芯片产能居于国内前列,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完工运营,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3.公司是国内主营小家电出口的专业制造企业之一,在小家电制造领域经营历史较长,具有丰富运营经验。 4.公司LED行业上游原料采购渠道与小家电具有共享性,有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公司在小家电业务领域的精细化管理经验也为运营LED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5.近年来公司陆续获得较大规模的政府补贴,大规模的补贴对公司现有盈利状况形成良好支撑,减轻了项目投资初期的资金运营压力。 关注 1.受产能扩张过快,以及下游LED应用发展相对滞后的影响,LED外延片/芯片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公司投建的LED芯片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值得关注。 2.近年来公司主要采购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小家电产品成本控制难度增大,加之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以OEM/ODM模式经营的公司小家电产品出口盈利能力难以提升。 3.公司规模扩张较快,多区域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管理难度。 4.随着各地对MOCVD设备补贴政策的陆续到期,相关补贴政策的可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二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德豪润达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德豪润达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德豪润达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德豪润达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德豪润达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德豪润达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深交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德豪润达、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7.10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2.94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近三年未曾发行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8亿元,本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43.04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8.59%,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母公司报表口径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的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公司前身为珠海华机电器有限公司,是经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以珠特引外资字[1996]037号文批准,由顺德市三和面包机厂、香港西林贸易有限公司与珠海金鑫集团公司于1996年5月14日在珠海市设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设立时顺德三和、香港西林和珠海金鑫分别对珠海华机持股45%、33%和22%。后经珠海市外资办以珠引管函[1996]046号文批准,珠海华机于1996年7月30日更名为“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8月6日粤办函[2001]493号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8月6日粤经贸监督[2001]733号文批准,珠海华润于2001年10月31日整体变更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3,825万股,持股比例为51.00%。 2004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7号文件核准,德豪润达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2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33号文件批准,2004年6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发行完成后,德豪润达总股本为10,1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占总股本比例调整为37.87%。 (二)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经2005年10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11月4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6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最大股东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3,271.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调整为32.39%。 经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0,1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60万股。 经2008年4月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320万股。 2009年3月12日至18日,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3月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616万股。2009年3月26日,珠海德豪电器与广东健隆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6.03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公司的2,1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6%。通过以上交易,珠海德豪电器共减持公司股份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84号文核准,德豪润达于201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54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637.88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核准,德豪润达于2012年3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6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52,224.56万元,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48,320万股变更为58,32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122,678,4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0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58,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320万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16,640万股。 (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后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下转C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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