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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限制放开可通过见证、网上及其他方式开户 2013-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璐
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 《规范》明确证券公司不仅可以在经营场所内为客户现场开立账户,也可以通过见证、网上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客户开立账户。按照《规范》,见证开户是指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经营场所外面见客户、确认客户身份并见证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证券公司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开户。网上开户是指客户凭有效的数字证书登录证券公司网上开户系统、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证券公司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开户。 据中证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以鼓励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为导向,以客户账户开立的基本流程和标准为主线,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引导证券公司作为风险控制的主体,在探索新开户方式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防范不合格账户的产生。 针对见证开户,《规范》做出了四点特别规定:一是强化开户见证人员制衡机制,确保开户见证人员工作独立性;二是加强见证地点管理;三是强调见证留痕;四是加强重要合同及凭证管理。针对网上开户,《规范》做出三点特别规定:一是提出凭合法有效数字证书办理业务的要求;二是强调证券公司应对数字证书记载的个人信息与账户有关个人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三是强调网上开户的风险提示。 《规范》强化了回访要求,明确了回访组织、回访内容、回访时间以及回访留痕等要求。在回访内容上,强调了应确认客户身份、客户开户意愿、客户开户方式等;在回访时间上,明确了证券公司须在账户开通前完成对新开户客户的回访,不仅对见证、网上开户的客户回访做了专门规定,而且进一步强化了现场开户的客户回访要求。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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