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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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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严峻,全球经济增长缓慢、光伏“双反”、国际EICC(国际电子产业公民联盟)等对“冲突原料”的限制、钽电子行业的上下游并购、钽原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跌以及新品需求不振、市场竞争愈来愈烈等,这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面对困难形势,公司顶住各方压力。全体员工不畏难、不退缩、不懈怠,紧紧围绕‘4+1’产业发展战略,以市场开拓为先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努力扩大传统产业市场份额,全力提升新兴产业经营业绩,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推进管理创新,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困境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224,849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24%。实现利润总额12,0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51%。实现净利润10,2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05%。实现每股收益0.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6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增2家子公司,具体原因和相关指标如下: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0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钟景明先生、何季麟先生因出差未能到会,特授权张创奇董事、李彬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创奇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按公司税后净利润提取10%的任意公积金。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7,615,063.76元,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3,761,506.38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2年末总股数44083.264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共计17,633,305.76元,余额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数为22,384,003.24元。其中:

  (1)坏账准备: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截止报告期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7,977,566.98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14,739,957.06元,2012年需补提坏账准备 3,237,609.92元。

  (2)存货跌价准备: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323,692.29元。其中:期初已计提25,463,810.56元,本期因产品出售转销13,714,205.14元,本期存货处置减值准备转回2,572,306.45元,2012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9,146,393.32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50,315.81元。其中:期初已计提4,256,858.24元,本报告期由于资产报废原因转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42.43元。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报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7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测定,申请报废固定资产原值361.75万元,净值10.76万元,共发生报废损失10.76万元,报废的原因主要是使用年限已到,且存在设备老化、损坏、备件无法更换等,已不具备使用价值。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3月19日《证券时报》公司2013—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何季麟、李彬、梁博益、陈林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9日《证券时报》公司2013—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议案》。本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增加报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201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按各自所在岗位对应的绩效,根据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确定,总额不超过350万元,其中:董事、监事年度报酬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总经理年度薪酬标准区间为30-45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度薪酬标准区间为25-35万元。公司可根据2013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监高人数变化、兼职其他职务和特定工作任务等情况,对薪酬作适当调整和专项奖励。

  本议案中有关董事、监事年度报酬需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继续聘任该公司作为本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项事宜的审计,相关业务的时间为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事宜(不超过65万元)。其他事宜依据《公司章程》及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

  本议案需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刘永祥先生、白维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2013年3月19日《证券时报》公司2013—012号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9日《证券时报》公司2013—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0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慧珍女士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五、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与会监事对下述事项发表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明显增强,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履行职责时能够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廉洁守法,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南兴公司股权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购买资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其行为公开、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相关资产的租赁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及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本年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内容及结论均无异议。

  (二)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1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

  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13年,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福建南平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预计2013年度总金额为49,015万元,201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8,585万元,2012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4,200.79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创奇先生、钟景明先生、李彬先生、何季麟先生、梁博益先生、陈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3位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3、此项关联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对本公司2013年度全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汇总如下:(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

  2、2012年末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71,879万元,净资产222,7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390万元,净利润-5,87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本公司由控股股东部分改制上市而来,辅助生产部分均留在母体,故水电汽、机加、电修、土地租赁等交易必然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水电汽、化工材料、综合服务及土地租赁等。

  5、预计以上内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8,65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叁仟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

  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主营: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

  兼营:铍制品、钽制品、分析检测服务

  2、2012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4,265万元,净资产15,0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722万元,净利润23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是我国有色金属21家大型院所改制的企业之一,该院拥有国内和亚洲先进的冷热等静压进口设备、材料微观组织检测设备等,本公司冶炼加工过程中部分产品检验需西材院外协,与其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检验费用,本公司向西材院销售钽铌初级产品是增加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的较好的途径,也是正常和必要的交易业务。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总额不超过75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福建南平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西溪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薛向仁

  注册资本:4055.6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钽铌矿采选、销售

  2、2012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10,797万元,净资产9,1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45万元,净利润2,441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因本公司对该公司投资811.12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的规定,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建立公司的原料基地,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公司投资811.12万元,参股南平市闽宁钽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按出资合同规定,该公司所产钽铌精矿必须优先满足本公司的需要。

  5、预计2013年本公司与该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焦红忠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整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钽电解电容器、铌电解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独石电容器、铌声表器件、光电产品、精密陶瓷、微粉等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

  2、2012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871万元,净资产10,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412万元,净利润-5,15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是电容器原料—钽粉、钽丝的供应商,而星日电子是钽电容器生产制造厂家,双方之间产生经济往来以及必要的劳务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需要。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15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本公司发生经济往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基本不会形成坏帐。

  (五)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沿湖路375号

  法定代表人:马文洲

  注册资本:陆亿零陆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业务:总承包、建筑安装各类工业、能源、交通(公路及交通工程、桥梁、隧道)民用等建设项目。

  2、2012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50,265万元,净资产112,9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9,985万元,净利润9,557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同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因在建项目及后续项目建设需要,所以继续有业务往来。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909室

  法定代表人:李筱英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伍佰壹拾伍万壹仟捌佰陆拾肆元肆角整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润滑油等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

  2、2012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01,780万元,净资产54,1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59,973万元,净利润16,23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平台广阔,渠道畅通,能够采购公司所需原料,双方之间产生经济往来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需要。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九号京门大厦三段630-633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阁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济形式: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建筑招标代理;工业及民用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质工程的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与服务等。

  2、2012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90万元,净资产1,609万元,主营业务收5,608万元,净利润75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同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因在建项目及后续项目建设需要产生必要的业务往来。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八)重庆盛镁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平山组团

  法定代表人:余武

  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伍拾万人民币整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经营范围:镁、镁合金及镁合金深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其它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转让(不含冶炼)。

  2、2012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6,980万元,净资产5,282万元,主营业务收4,586万元,净利润11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行为视同本公司行为,进出口公司与重庆盛镁公司间开展的镁锭贸易活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为进出口公司拓展了多元化经营业务,发挥了进出口公司采购渠道优势,为重庆盛镁公司提供了生产原料,实现了资源共享,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

  5、预计201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水:2.05元/m3 电:0.55元/KW·小时 汽:121元/吨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均原则上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其中,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的关联交易仍执行上一年度交易框架性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综合服务和产品销售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交易可以解决公司的部分原料来源,同时也是参股、控股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可以通过其分享投资收益;购买关联方的水电汽及支付有关劳务、服务等费用,可以使本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提高经营业绩的需要和相关任务完成的需要,是本公司整个销售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销售的依赖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779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文献军、刘永祥、白维认为,公司2013年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3-01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代新年 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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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