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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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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和债权代理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浔富和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7亿元,在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2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在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回拨调整。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1、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富和公司:指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江市政府:指九江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指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开区/九江经开区:指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国资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520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坚

  联系人:卫威、郭辉、柯平

  联系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联系电话:0792-8361856

  传真:0792-8361856

  邮政编码:332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王昭镔、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782、88085124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永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869

  传真:010-851304542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薛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12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2、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刘伯涵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101室

  联系电话:021-61004950

  传真:021-61004997

  邮政编码:200122

  三、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营业场所:九江市长虹大道中段南侧

  负责人:张光权

  联系人:汤翔

  联系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282号

  联系电话:0792-8227569

  传真:0792-8111734

  邮政编码:33200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五、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70676、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杨池生

  联系人:曾云、王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3门2层

  联系电话:010-82250598

  传真:010-82250578

  邮政编码:100036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银座国际)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贺福珍、刘洪芳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69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032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张文武、段屹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66553388

  传真:010-66555566

  邮政编码:10003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浔富和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9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7亿元,在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2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在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回拨调整。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一)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一)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二)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2013年3月19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止。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一日,即2013年3月19日。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3年3月19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

  十五、付息日: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欲参与上证所协议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同意发行人聘请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前两年单独支付,后四年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分次还本。自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5%。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坚

  住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九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及功能性项目代建;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空间广告;进出口贸易;污水处理;土地整理、储备经营(以上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住宿、餐饮(仅限于分公司经营)。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经开区内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的投融资主体,发行人全面负责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功能性项目代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多年来,发行人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不断进行资源整合、拓展融资渠道和扩大资产规模,推动了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有效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32,113.61万元,负债总额282,928.01万元,所有者权益549,185.60万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61.54万元,净利润12,169.08万元,2009年-2011年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11,320.09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和公司”)系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货币出资2,900万元,九江开发区测量队货币出资10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江西华浔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浔验字[2005]第63号验资报告。富和公司于2005年7月27日取得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604061100000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4月8日,根据九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改组方案>的通知》(九开管字[2008]25号),富和公司改组为由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经开区国资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8年4月16日,根据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抄告单(九开管办抄字[2008]21号),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6,36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000万元,实物资产4,363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363万元。本次增资业经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赣诚会浔内验字[2008]第05-21号验资报告。

  2008年5月29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九江经济开发区测量队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富和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经开区管委会。

  2010年1月14日,根据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抄告单(九开管办抄字[2010]1号),富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637万元,同时置换实物资产4,363万元,全部由九江开发区管委会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2.5亿元,注册资本变更为3亿元。本次增资业经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赣诚会浔内验字[2010]第01-12号验资报告。

  2010年11月19日,根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抄告单(九开管办抄字[2010]39号),九江开发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9亿元。本次增资业经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赣诚会浔内验字[2010]第29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8日,根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抄告单(九开管办抄字[2010]39号),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货币出资11,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亿元。本次增资业经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赣诚会浔内验字[2010]第59号验资报告。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九江经开区管委会行使出资人职责。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劳动人事制度、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做出决定;10、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职工代表一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3、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6、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2、检查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组织制订董事会运作的各项制度,协调董事会的运作;5、提出公司总经理的建议人选;6、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

  公司设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由经开区管委会委派,其中职工代表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出资人委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职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职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行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严谨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资金财务、工程建设以及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

  (二)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内设综合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投融资管理部五个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部:协助公司领导安排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会议议决事项催办;负责有关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呈送、催办、归档及文档保管等工作。对印章使用进行并审核并记录,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接、发、处理、保管一切来电来函文件;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的考勤;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使用、管理和维护。

  财务部: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公司各项财产的清查、管理;参与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资金动态,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并进行分析,向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核有关收入单据及账务处理,审核各项费用支付及账务处理,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分配、管理、折旧审查和处置;对已完工工程的市场化运作管理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以服务于公司短期、中期、长期目标为目标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公司办公室用品、日常用品及易耗品的计划、备用、废弃与处置工作。建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台帐、负责组织资产评估;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审批、报废技术鉴定、报废手续审订。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选址、用地、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联系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审查和优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料的整理和管理;负责项目的招标管理和工程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质量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配合好质监站的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投融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全方面的投资与融资工作,多途径、多方式的融集公司发展、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所需要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司债券以及相关的企业创新科研经费的申请工作。负责分析市场和项目融资风险,对企业短期及较长期的资金需求进行预测,及时出具分析报告,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融资解决方案。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监督各项资金的运,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发行人组织结构关系图如下: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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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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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城市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1,933亿元,增长23.8%。随着全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大幅增长,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不断提升,城市化率水平从1980年的19%跃升至2010年的47% ,2011年首次超过50%。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加速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增长,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网等市政设施不能有效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处理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市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我国城市还普遍存在着交通拥堵、市政管网老化、公园绿地少、环境质量差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制约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末,中国城镇人口达6.9亿,城镇居民人口首次超过非城镇居民人口,城市化率达51.27%,首次超过了47%的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率以每年大约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与此同时,城市用地规模和增速更为迅猛。2001年,地级以上城市市区面积48,9421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605平方公里;201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628,57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31,766平方公里,比2001年增长接近一倍。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偏低,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5%的水平。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多,需要投资建设更多的生产生活设施,以满足高质量的城市生活需求。

  因此,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需求将迅速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未来将快速发展,前景良好。“十二五”期间仍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黄金时期。

  2、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的城市总体部署的要求,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势头迅猛。2011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8亿元、财政收入15.68亿元、外贸出口6.5亿美元,总量均位居全市第一。入园工业企业完成工业主营业务收入371亿元。2011年成为建区以来经济发展最快、竣工投产项目最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最大、城市面貌变化最明显、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一年。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现状产生了较好协同效应。

  (1)不断完善经开区基础设施,成为江西省优秀的招商平台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区以来,陆续修建道路130多公里,埋设水、电、讯各种管线近300公里;房屋建筑面积达517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140万平方米、10层以上高楼近百栋约9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00多万平方米;已开发面积近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近30平方公里。2011年,九江经开区的城建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达到历年之最,全年实施工业和城建项目113个,总投资超过300亿元。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为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吸引投资的最有力保障。多年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发展,使九江经开区成为江西省的优秀招商平台。

  (2)四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整且特征鲜明

  九江经开区下辖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汽车工业园、科技工业园等园区。四大园区开发建设情况良好,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整,成为江西省特征最鲜明的经开区。

  2011年,出口加工区新增投产项目11个,园区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可容纳万人居住的金丰御园等3个商住配套小区开盘销售;完成6.1万多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实现园区整体供气,成为全省首个使用天燃气的园区。

  2011年,全年城西港区新开工项目22个,竣工投产项目23个,园区项目总数增至52个。全年实施公建项目23个,完成投入6.98亿元。完成11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和33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

  2011年,汽车工业园配套产业蓬勃发展。“东岸110KV变电站”建成投运,成为全省变电站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目前,园区聚集了汽车座椅、消声器、内饰件等13家汽车配套企业。

  2011年,科技工业园科技创新亮点突出。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吸引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使园区国家级高新企业增至6家。

  (3)大力促进保障房建设以解决入园企业员工住房需求

  九江经开区高度重视保障房建设对入园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九府厅发[2010]138号)文件的要求,2011年九江经开区圆满完成了4,000套公租房、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目标要求,共涉及棚户区改造41.07万平方米,争取到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2.15亿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园区入园企业解决员工住宿问题提供了保障,部分的解决了企业的招工难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园区的竞争力,增强了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十二五”期间,九江经开区将按照建设一流国家级开发区的标准来建设,把握城市建设重心从甘棠湖、南湖旧城区时代走向八里湖新城区时代的契机,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在九江中心城市建设中发挥“核中核”作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施城建及基础设施项目280个,城建投资总额超过150亿元。由此,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建设高峰时期。可以预见,九江经开区未来仍是基础设施及土地开发建设的重要发展时期,并应显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前景广阔。

  (二)土地开发的业务的现状和前景

  1、我国土地开发的业务的现状和前景

  土地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土地开发是政府运用土地供应规模与节奏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土地需求,而紧缺的土地资源也给城市住房供应、基础设施配置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升值,土地增值收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滚动发展的经营理念,有力的促进了土地市场繁荣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用量。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有:对公益性用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采取划拨的办法,只收取一部分土地出让的成本费用和转移性费用。对商业用地、商品房的用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土地开发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图1:2007年~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及同比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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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末我国城市化率达51.27%。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的时期。随之而来的将是城市用地规模和增速更为迅猛。从上图中可以看出:2007年,我国土地市场在延续了前进行的增长态势之后,随着国家在2008年初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后,当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出现温和下降。然而,在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高达阶段时期的这种大背景下,2009年旋即出现迅速反弹,并于2010年进行高位攀升,2011年虽然增速大幅增减,但却是处于稳定增长之势,保持了高位运行。2012年国家对房地产继续原有的调控方向,房地产市场处于向合理方向回归的态势,但土地开发市场整体前景依然向好,宏观政策的调控将引导市场向更加协调的方向发展,以适应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土地开发将处于合理的、适度高位的发展阶段。

  2、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的现状和前景

  土地开发是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业务所在,它可以为经开区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设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汽车工业园和科技工业园四大工业园,使得土地开发有广阔的市场。对经开区内四个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进行整体筹划、合理布局以使之科学发展是经开区发展的关键所在。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经开区内土地开发的商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的之间比例的协调配置,从供给上进行总体调控,2009~2011年,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分别为2,060亩、1,285亩、1,945亩,呈现出先降后升的态势。而同期的商住用地面积分别为934亩、2,122亩、1,190亩,呈现出先升后降的态势,与工业用地态势成啮合互补之势,充分体现了科学布局,有先有后,互补促进、总量平稳的科学发展观。

  图2: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2011年土地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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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9~2011年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总出让金额分别为91,958万元、375,717万元和252,341万元,共计720,016万元。为经开区内四大园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虽然受国家宏观调控和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2011年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一定的下降,但是每亩商住土地的单价却呈逐年上升之势,体现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以及由之而来的增值保值特点。

  图3:2009~2011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住土地出让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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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随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0年3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日益增加,四大园区的入园企业与日俱增,国内知名大中型企业接踵而至,为经开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注入了新鲜的力量,也对土地等资源产生巨大需要,催生了土地开发的更大的市场。经开区现有商住用地1,952亩,工业用地3,500亩,为经开区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预计未来几年土地开发业务仍然是经开区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保障,经开区的土地开发市场也将继续繁荣稳定的发展。

  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状况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7月,是我国首批内陆和沿江五大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的经开区,江西省首批经开区,于2010年3月21日正式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区域面积近140平方公里。经开区毗邻湘、鄂、皖三省,处于长江黄金水道和京九铁路大动脉构成的中国南北、东西交流的轴心,是江西省国家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地理优势得天独厚。经开区内的上港集团投资建设的九江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口岸,长江流域十大港口之一,是赣、鄂、皖、湘的货物集散地。

  近年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投资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社会和谐进步的生动局面,2011年“工业主营收入、财政收入、外贸出口”三大经济指标实现“三个翻番”目标。2011年,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61亿元,增速达到14.60%;实现财政总收入15.6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64%和89.55%;实现工业主营收入达371亿元;进出口总额12.6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6.5亿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8亿元。2012年1-6月,经开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7.75亿元,进出口总额5.28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9亿元。

  目前,经开区已基本形成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4+1”产业发展格局:以昌河汽车10万辆整车及30万台发动机生产项目延伸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中国玻纤巨石集团35万吨玻纤材料生产项目延伸的新型材料产业;以旭阳雷迪5.6GW多晶硅项目延伸的光伏新能源产业;以佳能数码相机、志高空调等项目延伸的电子产业和以上港物流、总部经济、商贸楼宇经济等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目前,有一大批相关配套企业陆续向经开区集中,四大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逐年增强,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初步显现。2011年,九江经开区新引进项目66个,实际利用内资43亿元,外资1.4亿美元。出口加工区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中西部出口加工区前列,外贸出口总额首次跃居中部地区出口加工区第一。经开区先后荣获江西省国家级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国家级玻纤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江西省先进工业园区、江西省光伏产业基地、省百千亿工程产业示范基地、江西省电子信息产业出口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诸多荣誉称号。

  “十二五”时期,是九江市“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九江经开区实现跨越发展、赶超进位的关键时期,结合经开区现有发展基础、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未来发展目标是建设中部地区一流国家级经开区,成为集工业、商贸、科研、物流于一体的新型综合性开发区和九江未来发展的核心区。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授权全面负责经开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开发与整治工作,是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着力打造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九江经开区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处于绝对主导和垄断地位。随着开发区不断发展壮大,发行人经营规模和实力也将不断壮大,因而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竞争优势

  1、良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

  九江地处江西最北部,北靠长江,西邻湖南,和湖北有一江之隔,东北部是安徽,处于长江黄金水道和京九铁路大动脉构成的中国南北、东西交流的轴心,是江西省国家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区内的九江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口岸,长江流域十大港口之一,是赣、鄂、皖、湘的货物集散地。上港集团投资建设的九江城西港区30万标箱集装箱码头已开通九江—上海—世界各港的集装箱航班,每周20多班次船舶航线,预计2020年货物年九江港吞吐量将达到1亿吨。

  铁路运输方面:九江有京九、武九(至武汉)、合九(至合肥)、铜九、景九(至景德镇)及全国第二条城际铁路——昌九城际铁路等6条铁路穿境而过,并拥有京九线上最大货运编组站。公路运输方面:福银高速、杭瑞高速、武吉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和两条国道(105、316)在这里交汇。航运方面:九江庐山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都等地的航线,临近的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开通了新加坡、台湾、香港等近40条国内外航线。由此可见,九江水陆空立体式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

  2、九江经开区内产业特色鲜明且集聚效应巨大,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九江经开区自建区以来,先后引进30多家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引进建设了佳能数码相机、旭阳雷迪、昌河汽车、巨石集团、志高空调、上港集团、汇源果汁、恒生电子、清华同方、台湾正瀚、深圳三诺、德福电子、赛得利化纤、中船集团6354所、707研究所、核工业二六七厂等国内外各类企业400余家,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目前,开发区已基本形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新型材料产业、光伏新能源产业和电子产业等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的“4+1产业发展格局”。

  发行人集九江经开区管委会投资职能、开发建设实体、资本经营主体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突出的产业链效应及完善的上中下游配套设施将会吸引国内外更多的企业入驻开发区,这必将带来大量的土地开发需求,为发行人带来巨大的土地开发业务收入、BT项目收益、工程管理与配套服务收益。

  3、丰富的土地资源

  发行人作为经开区内最重要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在经开区土地市场具有垄断地位。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121亩出让土地,账面价值460,913.89万元,都是发行人通过九江经开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取得。随着经开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司的出让土地规模还将持续增加,为本期债券提供了较强的偿债保障,也为公司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政府政策支持优势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公司发展。为支持公司从事经开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区域的开发任务,更好地履行项目建设融资、资本运营、经营城市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责。自公司成立以来,经开区管委会与发行人就其所承建的项目签订回购协议,保障了发行人承建项目的资金回笼。

  同时,市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通过下属财政局、税务局等机构采取财政、资源配置、税收优惠、收益返还等多种优惠形式对发行人进行全方位的大力支持。经开区管委会通过不断注入土地、股权等优质经营性资产壮大公司实力,促进发行人对资产进行有效整合运营,不断提升自身经营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市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对公司的大力支持,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抓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按照九江市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政府赋予的政策优势,逐步形成了以土地开发整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的业务体系。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承担了九江经开区内的大量市政工程建设任务,按照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九江经开区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发行人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采用代建回购方式对政府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回购价款包括完工项目工程成本、融资费用以及代建管理费,由开发区财政局分期向发行人支付项目建设款项。

  2、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发行人按照九江市政府和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对经开区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以及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开发与整理。待土地开发完成后,发行人通过土地交易中心采用“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土地。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主要负责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业务。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近年来,发行人所投资建设的项目主要涉及出口加工区、汽车工业园、城西港区及科技工业园的路网、园区标准厂房、绿化工程、生活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公司累计完成和正在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修建道路130多公里,埋设水、电、讯各种管线近300公里;房屋建筑面积达517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厂房140万平方米、10层以上高楼近百栋约90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00多万平方米。

  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已累计完成投资34.80亿元,已建成重点工程项目包括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及监管设施建设、九园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加工区及汽车园)、港区安置小区A区B区、九瑞大道升级改造工程等。随着开发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土地开发业务

  发行人作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将在开发区管委会着力打造的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汽车工业园和科技工业园四大工业发展平台进行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开发与建设目标。发行人在开发区土地开发业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出让土地面积3,121亩,由于目前尚未大量开展土地资产运营业务,该项业务收入规模较小,2010年发行人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162.65万元。预计未来几年,随着开发区大力实施“123”千亿工程,开发区的建设将以快车道运行,财政收入、园区建设将快速增长和扩展,发行人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获取的收益也将会保持较高的水平。

  (三)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将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按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积极发挥作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建设主体的作用,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绩效考核”的原则下,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九江经开区建设投融资资金的良性循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九江经开区社会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行人将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具体措施来保证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1、创新投融资模式,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

  发行人将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和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资产整合以及价格机制的形成,促进公共产品及服务投资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发行人将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多渠道引进投资者,建立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结构。

  2、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发行人将根据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的总体要求,适时调整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结构和资金投向,将资金优先安排功能性项目。同时,坚持集约化经营方向,提升专业化管理运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持持续筹资能力。

  3、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

  发行人将一方面继续与各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保持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按照九江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合理规划未来的融资方案;另一方面积极拓宽和丰富融资渠道,完善和优化自身融资结构,有效利用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逐步做强做大公司主营业务。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2)第010493号)。本文2009年-2011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有关财务指标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年平均数×100%(2009年按期末数计算)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09年数据按2009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计算)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09年数据按2009年末存货金额计算)

  7、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总额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亿元,全部用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详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提出的十项扩大内需的措施的有关精神,特别是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九江经开区积极响应九江市“两区互动、强工兴城”发展战略,委托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有效地解决园区企业员工的住宿问题,解决企业的招工难问题,降低入园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园区的竞争力。对促进经开区内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地意义。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886,006.8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49,437.95平方米,公建配套面积136,568.93平方米,建设公租房10,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614套,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公用工程及消防、环保、绿化附属工程。

  (四)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开管经字[2012]42号)批准。

  (五)项目总投资和募集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20.87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全部用于本项目,占总投资43.12%,不超过总投资的60%。

  (六)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2个月,2012年3月开工,预计2013年12月竣工验收完毕。本项目已全面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房屋基桩浇筑完毕,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的45%,累计完成投资额83,490.10万元。

  (七)项目效益

  本项目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发行人的积极参与下,可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居住小区维护人员和保安人员,人员来源主要为园区企业员工和下岗失业人员。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解决园区企业员工的住宿问题,降低入园企业用工成本,对促进经开区内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地意义。

  同时,为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签订《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委托建设合同书》,根据该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建设期为六年,总金额250,470.30万元。委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按照约定的委托建设的资金总额,每年支付发行人委托建设资金的10%;委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三年至第六年,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按照约定的委托建设的资金总额,每年支付发行人委托建设资金的20%。

  三、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额度,再根据用款额度大小,视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同时,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发债募集资金运用原则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60%。

  2、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回收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利润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支付金额固定不变,不确定因素少,有利于偿债计划的提前制定。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将开立专门偿债账户,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偿债资金的具体安排是:除每年付息外,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付息前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发行总额的25%作为偿债资金存放于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及时偿付。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四)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收入、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政策性扶持资金等。

  二、偿债保障措施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组建以来,各项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各种债务性融资均做到了按时还本付息,银行信用等级高,社会责任感强。富和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偿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九江市及经开区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发行人可以还本付息的经济基础

  (二)公司较强的资产实力、盈利能力以及持续稳定多元化的主营业务是本期债券及时兑付的根本保障

  (三)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募投项目回购将有效地保障本期债券按期还本付息

  (四)发行人未来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标准厂房的出售及出租收入为本期债券提供了较强的偿债保障

  (五)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签署的《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将有效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六)优良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安排,以保证投资人获得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另外,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同时,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可能存在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四)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保证有足够资金满足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偿还,确保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二、与发行人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市政工程、保障房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投资规模、营运水平及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同时,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

  随着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规划的逐步落实,近年来九江开发区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随之提高,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合理进行资本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所在行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经营领域主要涉及土地开发整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较大。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可能遇到用地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情况,都将导致公司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另外,发行人是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

  发行人作为九江开发区唯一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了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迅速提升,并逐步形成了一套以政策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市场运作机制,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与九江经开区管委会的沟通、协商,力争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突出公司的资本运作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项目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发行人虽然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项目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如果在项目管理和技术上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项目建设施工中存在某些不可抗因素,如恶劣天气、意外事故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完工或增加施工建设成本的风险。

  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实施前的勘察设计工作中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特殊及突发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施工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另外,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是鹏元资信基于对公司的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实力及增信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1、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公司是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资产注入、财政补贴、项目回购等方面获得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发展较有保障;

  3、公司现金生成能力较强,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一定保障。

  (二)关注:

  1、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较多,资金需求较大;

  2、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在总负债中占比较大且增长较快,偿付压力加大。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关于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债券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债券发行实质条件的要求。

  三、《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

  四、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主承销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备担任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资格。根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就本期债券承销签订的《承销协议》,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的承销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备担任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机构的资格。

  七、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具有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资质,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发行审计机构的合法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各项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连审)。

  (五)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六)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七)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九)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坚

  联系人:卫威、郭辉、柯平

  联系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联系电话:0792-8361856

  传真:0792-8361856

  邮政编码:332000

  (二)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王昭镔、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782、88085124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网址:http://www.hysec.com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综 合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专 题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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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