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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0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意此报告内容。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该所能胜任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3-008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9日(星期四)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5月9日(星期四)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日(星期五)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3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记录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中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会中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6、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应公告。 7、审议《关于投资设立余杭区塘栖镇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投资设立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7日9:00-11:00、13:00-17:00 2、登记方式:以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附件一)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要求将以上资料于2013年5月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确认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1106;传真号码:0571—86319217。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吴建海 张晶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____________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宝鼎重工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1、请在“赞成”、 “反对” 、“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宝鼎重工201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3-009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宝松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丽霞、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建海先生、独立董事朱杭先生、保荐代表人李鑫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3-010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将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3年5月9日下午14:00——16: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朱宝松先生、总经理朱丽霞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建海先生、副总经理钱少伦先生、副总经理刘祖勤先生、副总经理陈衡雷先生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3年5月7日17:00之前,与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联系人:吴建海 张晶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接待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2、请前来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求所有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一)、签署《保密承诺书》(附件二),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4、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件一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保密承诺书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参加你公司开展的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过程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为: 年 月 日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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