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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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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3年2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13]152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名称为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A”)和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德信B”)。德信A及德信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7:3 的比例不变。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申请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场外发售渠道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场内发售渠道为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场外发售渠道

本基金的场外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和代销机构。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场内发售渠道

场内发售的机构是指代为办理场内基金销售业务,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main/aboutus/bshy/hyjbzl/)。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基金合同生效后,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将按7∶3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但本基金不对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单独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的转换。

7、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具体规模控制措施详见“一、(十)募集规模”。

10、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无需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1、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2、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场外认购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场外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13、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15、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3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于2013年3月19日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开户及交易申请表单。

18.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机构,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最新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询购买事宜。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21、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德邦德信)

基金代码:167701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深交所挂牌价格

人民币1.00元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份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九)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净值的80%。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募集规模

1、本基金募集份额规模最低为2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并及时公告。

2、投资人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十一)募集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德邦德信基金份额并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基金账户下;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7:3的比率确认为德信A份额与德信B份额并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十二)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代理销售机构场外认购基金,首次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场外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如发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十三)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期间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并具有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经深交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买卖。

(十四)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联系人: 高蔚如

电话: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 400-821-7788

网址: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db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陈铭铭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0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85189120-8023

传真:010-85189120-8017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十五)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19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基金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

截至本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若募集期(包括延长后的募集期)届满,仍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六)如遇突发事件及其它特殊情况,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人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2、场外认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万元0.40%
10万元≤M<100万元0.30%
100万元≤M<200万元0.10%
M≥200万元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及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计入基金资产。利息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3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0.3%,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45元,则认购份额数为:

净认购金额=100,300/(1+0.3%)=100,000.00元

认购费用=100,300-100,000.00=3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45)/1.00=100,04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3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100,045.00份。

4、场外认购的限额

通过本基金代销网点进行场外认购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各场外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5、场外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款项。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本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挂牌价格为基金发售面值。投资人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人场内认购需缴纳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下转B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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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