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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第三方资产、实施重组事项,为避免股票异动,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21日开市时起停牌。 根据公司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采取向姜晓丹等20家北京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点科技”)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完成资产剥离后的慧点科技91%的股权,并同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2012-015)。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事项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在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采取向姜晓丹等20家北京慧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点科技”)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完成资产剥离后的慧点科技9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同时向其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合称“本次交易”)。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慧点科技的股东,即姜晓丹、华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投资”)、维信丰(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丰”)、吕翊、林明、陈永刚、李庆、戴宇升、汤涛、王双、北京淡水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淡水河”)、梅镒生、李维诚、唐春生、北京慧点智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点智鑫”)、广州日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日燊”)、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尚”)、余晓阳、柳超声、刘英。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目标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目标资产为经过资产剥离的慧点科技91%股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交易价格 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基础上,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为49,049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对价支付 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现金支付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姜晓丹等13名自然人以及维信丰等4家企业合计持有的慧点科技13.650%的股权。根据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49,049万元估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支付现金对价不超过73,573,500.00元,具体现金对价金额根据最终的交易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明细如下: 单位:元
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股票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公司拟向姜晓丹等12名自然人以及华软投资等6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慧点科技77.350%的股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①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②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慧点科技的部分股东,即姜晓丹、华软投资、维信丰、吕翊、林明、陈永刚、李庆、戴宇升、汤涛、王双、淡水河、梅镒生、李维诚、唐春生、慧点智鑫、广州日燊、中科尚、柳超声。 ③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慧点科技的股东姜晓丹、华软投资、维信丰、吕翊、林明、陈永刚、李庆、戴宇升、汤涛、王双、淡水河、梅镒生、李维诚、唐春生、慧点智鑫、广州日燊、中科尚、柳超声以其合计持有的慧点科技77.35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①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3月20日)。 ②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③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5.7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下转B6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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