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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3-034TitlePh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3-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刊发了《欧菲光被指费用确认激进 涉嫌操纵利润》、《欧菲光业绩注水11亿应收账款零计提》的报道,公司根据报导内容进行了核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媒体报道情况

1、公司2012年4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大幅增加,营业利润环比下滑,主要是公司采用了更激进的费用确认方式,公司2012年4季度的管理费用1.29亿元,比3季度的6200万环比大幅增加108.06%。

2、2012年公司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11.44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98.38%,坏账计提比例为0,涉嫌调节利润。

二、公司核查情况说明

(一)2012年四季度管理费用大幅增加原因

201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总计支出27,3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4%;同比2011年度管理费用总计为9,34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51%;管理费用总额增加,但费用率降低,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持续加强对费用的控制。

2012年第四季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2年第三季度增加6,655万元,主要为研究开发费增加5,098万元。此外,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及租赁费、管理费用中税金也略有增加。

研究开发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行业发展情况

消费电子行业的特点之一是技术、产品更新较快,触控产品及数码成像产品作为消费电子行业的上游,亦遵循上述发展规律。触控行业内企业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2、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储备

基于2010年、2011年公司在电容屏方面的研发投入以及技术储备,201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沿用此前的部分研发成果;此外,由于近两年触控行业市场格局变动较大,为巩固、加强公司在触控领域的领先地位,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于2012年下半年加大了研发投入,储备后续增量项目投资的科技竞争力,进行纳米银技术、柔性光电技术、玻璃板ITO镀膜、触摸屏与LCM全贴合、高像素摄像头模组制备工艺等多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

以研发新机型数量为例,2012年公司研发新机型数量是2011年度的219%,其中2012年4季度研发新机型数量占全年的49%。

3、研发支出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根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产品改进项目开发管理的流程,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公司研究阶段的项目支出直接记入当期损益;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同时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10年底开始布局电容屏,并于2011年初开始正式实施电容屏的建设,实现电容屏生产技术的从无到有,因此2011年进行的相关研发活动以开发阶段为主。2012年,公司进行的研发活动中,除了对行业前瞻技术如纳米银、柔性光电技术、高像素摄像头模组等的研究之外;主要体现为在电容屏基础技术上对部分产品系列、工艺等进行的改进、延伸,产业化复制,未形成全新的产品或全新的工艺技术,不属于实质性改进。同时,因为该等项目研发周期较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往往互相交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因此根据《无形资产》准则规定,2012年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研发支出金额较大。

2012年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研发费用保持了一贯的处理原则,对研究阶段的支出予以费用化,对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未来研发战略

欧菲光作为国内触控行业的龙头企业,坚持以研发为先导,通过研发、技术驱动公司快速向前发展。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加强公司在触控领域的领先地位。

综上,基于对行业市场格局判断、发展战略、技术储备等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2012年四季度增加研究开发费投入,从而导致当期管理费用增加。公司对研发支出的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利用研究开发费调节利润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会计政策规定

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每期期末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00
7-12个月55
1-2年1010
2-3年202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自2007年即采用上述会计政策,至今未发生变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一贯性原则。

2、 同行业企业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

国内从事触摸屏业务的企业主要包括:欧菲光、莱宝高科、长信科技、超声电子、宇顺电子等。各家公司客户重合度较低,客户结构差异较大,由此导致的客户信用期存在一定差异,并可能影响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对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5%,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处于行业平均水平。

3、 期末应收账款安全性高

触控行业下游为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内企业向下游消费电子厂商供货一般采取赊销方式,根据客户资信情况不同,一般给予下游客户30-120天的信用期,公司目前的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如三星、联想、华为等均为消费电子产品国际巨头,系公司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商业信誉,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截至2013年3月15日,公司2012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回款金额回款比例
1第一名39,949.0523,784.8759.54%
2第二名20,379.4220,379.42100%
3第三名9,777.104,755.4248.64%
4第四名6,033.496,033.49100%
5第五名4,766.064,766.06100%
 合计80,905.1359,719.2673.81%

前五大应收款客户到期货款已全部收回,暂未回款部分尚在信用期内。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一贯性原则,且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良好,不存在利用坏账准备计提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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