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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7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的通知于201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3年3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7票赞同,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李质仙、贾广华、葛伟俊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同,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待《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议案需待《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因上述议案的激励对象潘玉根先生、刘昭和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故潘玉根先生、刘昭和先生对上述三个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8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的通知于201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3年3月19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花女士主持,公司董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同, 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3-6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事宜,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13年3月20日刊登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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