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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3-04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公告 2013-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通知:东方证券与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证券的承销与保荐等业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3号文核准,东方花旗于2013年1月16日取得保荐机构资格,至此东方证券不再持有证券承销与保荐相关的业务资格,因此,由东方证券担任对本公司2012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方花旗承继,持续督导期限为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督导人保持不变,仍为徐亚明、张弛、刘超。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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