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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3-008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朱新峰持有公司 623.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54.8万股)的 15%,发行完成后,占公司总股本(5554.8万股)的 11.22 %。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0日接到公司股东朱新峰先生通知: 2010 年 11月 15 日至 2013 年 3 月 20 日,朱新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311,516 股,截至本公告日,朱新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合计减少5.166%。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根据规定,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朱新峰明先生仍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朱新峰实时成交情况表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编号:2013—009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力达 股票代码:002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新峰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园林路1号1栋15C房 通讯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朱新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 610104196307254374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园林路1号1栋15C房 通讯方式: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 朱新峰先生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朱新峰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本次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万力达756.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力达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566,8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543%。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交易的方式,朱新峰先生近12个月内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新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2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自公司2010年11月15日限售股份解禁上市到本权益变动报告披露日,朱新峰先生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5,311,5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66%。本次减持后朱新峰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根据规定,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除上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限售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 朱新峰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朱新峰 法定代表人(签字):庞江华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朱新峰实时成交情况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朱新峰 签字: 日期:2013年3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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