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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西轴 公告编号:2013-015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西轴 股票代码:0005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通讯地址: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9层-12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3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771.26万股,占*ST西轴总股本的12.78%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71.26万股。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法人代表人:郑万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2539 组织机构代码:71092548-9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登记证号码:京国税京字 110108710925489号 地税登记证号码:地税京字 11010871092548900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委托代理、投资;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国债现券和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现券交易和回购;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15年9月4日);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14年4月25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9层-12层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86-10-6805 406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上市公司中,除西北轴承外还有下列五家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86%的股份;持有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1.89%的股份;持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7.3%的股份;持有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76%的股份;持有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是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此次减持的目的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紧密围绕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方向,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本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目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仍存在继续减持*ST西轴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拥有人减持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ST西轴股份减持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ST西轴股份共计250.28万股,占*ST西轴总股本的1.15%;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出售833.62万股,占*ST西轴总股本的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ST西轴股份2771.26万股,占*ST西轴总股本的12.7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71.26万股。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ST西轴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ST西轴股份9,358,258,占*ST西轴总股份的4.32%。期间每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师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郑万春 签署日期:2013年3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营业执照; 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郑万春 日期:2013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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