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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公司2013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肆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一年,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已同意授权董事长周国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总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0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70%左右出口,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鉴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同时公司的出口业务逐步扩大,公司拟确定2013年度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金额,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概述 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和期权等。衍生交易还包括远期、掉期和期权中的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公司拟开展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的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公司拟在银行办理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美元。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六条规定,“公司在每年度内所签署的与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外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50%或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等于或超出此范围的,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范围内,免缴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侯良智先生、余健先生经核查后出具保荐意见,认为:嘉欣丝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管理外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因此光大证券同意嘉欣丝绸开展上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嘉欣丝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0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注册号33000000001579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3.5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注册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设计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各种纤维、丝绸、纺织面料、服装、丝绸制品、纺织品及原辅材料;销售纺织机械、工艺品、包装物品、仪器仪表、建材(不包括涂料)、五金、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包括易制毒品及危险品)。公司副董事长童希康先生担任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因此公司与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该公司2012年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440,498.2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01.04万元。 (2)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5日,注册资金76万美元,注册号企合浙嘉总字第002122,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持股25%,日本丸山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股比例75%,法定代表人河上达夫,住所地为嘉兴市秀洲工业区,主营业务:加工、生产、销售金属小五金、铝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及其组合产品,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嘉恒会外审(2013)001号审计报告,该公司总资产767.99万元,净资产739.19万元。 (3)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7日,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鸿,住所:上海市东方路877号11楼,主营业务: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服装及辅料、纺织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工艺品(除金制品)的销售 ,公司持股比例40%。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分别担任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因此公司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上海智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智会(2013)第12号审计报告,该公司总资产4144.03万元,净资产2096.39万元。 (4)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金100万美元,注册号330400400018752,为公司参股企业,参股比例49%,法定代表人韩朔,注册地址嘉兴市南汇镇,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蚕捻线丝。公司董事兼副总韩朔先生担任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此公司与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嘉兴天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越审字2013(1007)号审计报告,该公司总资产774.40万元,净资产769.63万元。 2、上述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前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3、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3 年公司与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预计2013年公司与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 预计2013年公司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 预计2013年公司与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审议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方关联董事童希康先生,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方关联董事徐鸿先生,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方关联董事韩朔先生,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方关联董事郑晓女士分别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3、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蔡高声、沈凯军、孔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4、保荐机构针对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保荐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嘉欣丝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 5、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编号:2013-00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3 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苗木公司其他股东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 3 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2)注册地点:桐乡市屠甸镇振兴北路联星村村委会四楼 (3)法定代表人:周国建 (4)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种种植材料;造林苗、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苗的种植销售。(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止) 一般经营项目:苗木城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设计、景观设计及其工程的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与担保人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5% 。 (7)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078.53万元,负债总额1,941.23万元, 净资产13,137.30万元,资产负债率12.87%。(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11月5日 (2)注册地点:嘉兴市新秀路36、38、40号 (3)法定代表人:韩朔 (4)注册资本:贰亿元 (5)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回购式资产转让业务(经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部门审核且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保险代理、租赁代理、基金代理等合作业务;办理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6)与担保人关系: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0% ,为第一大股东,公司作为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的主发起人,董事韩朔担任小贷公司董事长、董事郑晓担任小贷公司董事。 (7)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19,995.65万元,负债总额121.20万元, 净资产19,874.45万元,资产负债率0.61%。(经浙江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我们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正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推进公司投资项目的开发进度,有利于公司整体资产的正常运作和稳健发展。同时,苗木公司其他股东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并且已出具承诺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以上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向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出具保荐意见,认为:嘉欣丝绸为参股公司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风险可控,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嘉欣丝绸为参股公司嘉兴市秀洲区嘉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该事项尚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3月22日,公司已签订贷款担保协议3,900万元,其中为非关联方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10年2月2日至2013年6月21日,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900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2012年03月25日至2013年03月24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与本次计划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4,900万元,占净资产的11.34%。 六、授权审批程序 公司提议同意授权董事长周国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2013年度拟以向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和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对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和资助期限: 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被资助公司资金占用费,期限为1年。 4、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不需上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二、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1、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5日,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国建,住所:嘉兴市中山西路嘉欣丝绸工业园10号楼,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金属小五金、铝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及其组合产品,公司持股比例49.25%。优佳金属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4人为公司委派,公司对优佳金属董事会具有控制权,因此优佳金属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994.82万元,净资产为4,283.57万元,净利润606.26万元,资产负债率46.42%。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嘉欣金三塔丝针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朔,住所:嘉兴市中山西路嘉欣丝绸工业园22、24号楼,主营业务:制丝、丝针织品的制造;服装制造、加工;蚕茧收烘;经营本厂生产的丝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业务,公司持股比例60%。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71.68万元,净资产为3,436.37万元,净利润-154.69万元,资产负债率24.83%。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义务 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情况如下表:
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在优佳金属担任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在优佳金属担任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在优佳金属担任董事,因此优佳金属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对优佳金属财务资助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朔先生担任金三塔丝针织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在金三塔丝针织担任董事,因此金三塔丝针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对金三塔丝针织财务资助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根据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情况,独立融资可能成本较高,由公司统一融资更具有谈判权,有利于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可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控,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利用效率。 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提供的借款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到期不能偿还的经济责任,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其他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提供的借款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到期无法归还的相关经济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的实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蔡高声先生、孔冬先生、沈凯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侯良智先生、余健先生经核查后出具保荐意见,认为:嘉欣丝绸对控股子公司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符合嘉欣丝绸及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嘉欣丝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嘉欣丝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嘉欣丝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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