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3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9时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召开地点: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3年2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22,513,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此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余和平先生、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6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杜庆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朝晖先生、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选举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20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现更正如下:

  原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余和平先生、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6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杜庆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朝晖先生、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选举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后: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余和平先生、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6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杜庆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朝晖先生、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选举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专 题
   第A005版:浙江湖州纺织业深度调研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创业·资本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A017版:专 题
   第A018版:数 据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93.97%股权挂牌结果的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子公司中国建筑国际发布2012年度业绩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