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3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3-007TitlePh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股票代码002594、01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经胜程燕、张燕
电话(+86) 755-8988 8888(+86) 755-8988 8888
传真(+86) 755-8420 2222(+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db@byd.comdb@byd.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营业收入(元)46,853,774,000.0048,826,919,000.00-4.04%48,448,416,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377,000.001,384,625,000.00-94.12%2,523,41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83,703,000.00628,945,000.00-176.91%2,070,05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55,331,000.005,984,526,000.00-7.17%3,139,385,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60-95%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6.98%-6.6%14.36%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总资产(元)68,710,488,000.0065,624,392,000.004.7%52,963,401,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196,984,000.0021,124,517,000.000.34%18,460,319,000.00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股东总数35,110(其中A股34,910户,H股200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31,087 (其中A股30,896户,H股191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王传福境内自然人24.24%570,642,580570,642,580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4.08%566,860,8510  
吕向阳境内自然人10.16%239,228,620239,228,620质押172,557,155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境外法人9.56%225,000,0000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91%162,581,860162,581,860质押98,200,000
夏佐全境内自然人5.31%124,977,06093,732,795质押22,500,000
杨龙忠境内自然人2.99%70,295,74070,295,740  
毛德和境内自然人1.14%26,922,30020,686,725  
王念强境内自然人0.81%19,049,74016,237,305质押4,3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3%14,934,346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 年全球经济充满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全球经济形势,中国经济也难以独善其身。中国2012 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8%,为自1999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最慢的一年。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及中国汽车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集团汽车业务收入平稳增长。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由于报告期内全球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市场份额下降,2012年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到一定影响。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方面,集团继续保持于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市场的全球领导地位,并进一步加大磷酸铁锂电池于电动汽车、储能电站等领域的应用,以扩大商业化应用范围。期内太阳能业务受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业绩同比大幅下降,较大程度的拖累了集团整体业绩。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46,854百万元,同比下降4.04%,营业利润约人民币-30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1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4.12%

  汽车业务

  受宏观经济影响,2012 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约为1,927 万辆和1,930 万辆,同比增长仅约4.6%和4.3%,连续第二年增速低于5%。中国的汽车产量已连续三年超过1,800 万辆,连续四年蝉联世界第一,中国汽车工业已进入总量较高的平稳发展阶段。2012 年第4 季度,来自中低端汽车市场的旺盛需求,带动了中国乘用车市场迅速反弹,并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12 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超过648 万辆,同比增长约6.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约41.9%。

  2012 年,国内经济增度放缓、限购政策蔓延,中国汽车市场面临重重挑战,集团汽车业务也受到影响。本集团共销售汽车约42万辆以及销售部分整车组件产品,同比略有下降。汽车业务收入增长3.11%至约人民币24,645百万元。报告期内,集团汽车产品结构继续改善,中高端车型S6、G6、速锐销量大幅提升,低端车型F0 份额持续下降,集团重心逐步向中高端汽车转移,尽管集团加大投入提升汽车产质量量,一定程度的增加了产品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汽车业务整体毛利率仍得以维持。

  2012 年是比亚迪三年调整期的最后一年。过去三年,集团在技术研发领域实现了一系列突破,在质量控制、销售渠道及品牌形象等方面实现全方位提升。在动力系统技术领域,集团成功发布全球领先的TID技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 双离合变速器)并迅速量产,标志着比亚迪在汽车核心技术-动力总成领域已走在全球前列;在汽车电子领域,凭借在IT 部件业务多年的技术积累,将领先的IT 技术成功移植到汽车电子,开启了汽车电子化、智能化的风潮。在电动汽车技术领域,集团成功开发出全球领先的双模二代技术、双向逆变技术,进一步巩固了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在汽车质量领域,比亚迪全车系实现IQS10 的水平,比肩合资品牌,于2012 年4 月全车系承诺4 年10 万公里超长保修。在销售渠道方面,集团致力于经销商盈利水平的提升和经销商的健康发展,将经销商数量从过去的1,200 家减至约800家,并进行网络整合,巩固并加强了与经销商长期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品牌方面,集团已逐步实现由成本领先向技术领先的转变,一系列中高端车型相继推出,品牌形象不断提升。经过三年的调整和积累,比亚迪走出了一条以「技术、质量、责任」为核心的民族自主品牌成长之路。

  产品方面,数年的技术积累和质量沉淀,再次打造出比亚迪汽车的经典车型。集团于2011 年五月推出的首款SUV 车型S6广受市场欢迎,月均销量约7,000 辆。S6 实现C-NCAP 五星安全标准,并在JDPower 汽车质量排名中位列自主品牌SUV第一名。旗下两款轿车G6 及L3 车型,凭借其高端配置及品质优势,成为同级车中的首选,其中L3 月销量连续过万。2012 年8 月,全球第一款配备遥控驾驶技术的车型-比亚迪速锐成功上市,其遥控驾驶功能大大提升了消费者的驾驶乐趣使用体验,深受消费者欢迎,上市3 个月即取得月销万辆的佳绩。

  过去三年,在中央和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持续积累和产业配套的不断成熟,新能源汽车在动力、操控性能及使用的便利性等方面已逐渐接近传统汽车的水平。2012 年6 月,中央政府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予以重点支持和补贴,将新能源汽车列为中国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中央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和补贴政策也陆续出台,充电配套设施也纷纷开始建设,多地已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批量运营,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在全国迅速铺开。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比亚迪也走在全球前列。截止目前,比亚迪在深圳已有超过200 台K9 纯电动大巴和800 台e6 纯电动出租车投入使用,其环保性、经济性以及稳定性得到了公交公司和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除深圳外,K9 及e6 已相继在长沙、西安、韶关、宝鸡等城市开展示范运营,向全国各城市逐步铺开。2012 年9 月,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项目中,e6 成功入选试点车型并赢得半数以上份额。此外,集团积极筹划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于全国的布局,推进天津等地的新能源汽车工厂筹建工作,以争取更多城市公交系统订单,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

  海外市场方面,K9 相继于荷兰、西班牙、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美国等地开展试运行,并成功赢得来自荷兰、以色列、乌拉圭、哥伦比亚及加拿大等地订单。2012 年10 月,比亚迪与英国第二大出租车公司达成协议,伦敦将引进50 台e6车型,组建伦敦第一个纯电动出租车车队。此外,比亚迪与保加利亚Bulmineral 公司正式签约成立电动大巴合资公司,以满足未来来自欧洲市场的电动大巴订单。在南美市场,e6已完成在哥伦比亚的批量销售,并将组建出南美规模最大的纯电动出租车队。2013 年1 月,K9 正式获得欧盟WVTA整车认证,标志着比亚迪电动大巴拿到了在欧盟国家的无限制自由销售权。

  集团与戴姆勒的合资公司-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戴姆勒」)于报告期内正式发布其电动汽车品牌DENZA「腾势」。腾势的首款概念车型已于2012 年4 月第十二届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亮相,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并获得一致好评。「腾势」的首款车型预计将在2013 年年底下线。

  为解决一次性购买电动车的高成本难题,集团于2012 年11月推出了零首付解决方案,即让城市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在购车时实现「零首付」,而后续的月供支出可以通过油电差价的节约来实现「零成本」甚至盈余。比亚迪已与国家开发银行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开行将授信300 亿人民币,为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零首付方案提供信贷支持。零首付方案的推出解决新能源汽车相对传统汽车初始购置价格较高的问题,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扫除了一个主要障碍。

  报告期内,集团继续秉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品牌理念,积极推动集团汽车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成功实现汽车质量的IQS10 水平,并推出「4 年或10 万公里」超长质保期,覆盖于2012 年4 月1 日之后销售的集团现有全系列车型。集团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投入在短期内可能导致成本有所上升,但长期而言将有助于提升集团的汽车产品竞争力和汽车品牌的美誉度,保障集团汽车业务的长期持续成长。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 的统计数据,2012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约17.5 亿部,同比减少1.7%,为自2009 年以来首次下滑。其中,传统手机的出货量大幅减少,智能手机出货量则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并很大程度上抵销了传统手机出货量的下降。伴随着智能手机性能的不断提升和价格的持续下降,以及营运商更具吸引力的购机补贴和优惠资费的推出,智能手机正成为越来越多的用户购买手机的最佳选择。

  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方面,集团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设计及生产外壳、键盘、液晶显示模块、摄像头、柔性线路板、充电器等手机部件,并提供整机设计及组装服务。集团目前是全球最具竞争能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供货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华为、苹果、摩托罗拉、HTC、中兴等全球领先电子产品制造厂商。

  2012 年,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受到主要客户销售欠佳影响,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7,473 百万元,同比下降12.51%;由于主要客户销售下降、市场竞争激烈及成本上升影响,期内毛利率同比减少了2.30% 个百分点至11.24%。报告期内,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主要客户正逐步由生产传统手机转型至智能手机,主要客户在智能手机业务上奉行精简策略,其转型已于2012 年下半年取得初步成效。然而目前主要客户的智能手机新产品仍属于市场初期,其市场份额及销售量仍然受压,为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集团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期内集团积极开拓其他新兴智能终端厂商作为新客户并提供新产品,致力提升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凭借于手机部件及组装领域的长期的技术,集团正积极拓展平板计算机及笔记本计算机市场,期望新产品能进一步拓阔收入来源,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2012 年手机市场需求萎缩,而锂离子电池产业也开始呈现整合态势,已有日资厂商考虑出售其锂离子电池业务。海外市场方面,欧元区的债务危机以及美国的财政悬崖问题虽然于2012 年年底有所改善,但欧美国家的经济不景气持续影响全球电动工具及电动玩具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冲击上游的镍电池生产厂商。

  2012 年是中国光伏行业异常艰难的一年。欧美相继对中国光伏企业实施双方调查,全球光伏市场供过于求、产能过剩的情况加剧,供需严重失衡,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全行业普遍亏损。国内部分光伏企业亏损严重,濒临破产,光伏行业深陷危机之中。近期,随着中国政府光伏扶持政策的逐步推出,国内市场逐步启动,而海外市场需求也有所回暖,光伏行业逐步走出最坏时期。

  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同时集团还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致力将该等产品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内,集团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4,736百万元。受环球经济不景气影响,期内镍电池业务有所下滑,但锂离子电池业务受惠于集团的领导地位,期内实现平稳增长。报告期内,集团成功赢得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厂商的高端机型电池订单,为集团锂离子电池业务拓展了新的增长点。太阳能业务方面,受光伏产业持续低迷影响,集团的太阳能业务严重受压。尽管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采取适当成本控制措施,亏损额逐步收窄,但仍较大程度的拖累了集团整体业绩。纵然如此,集团于年内坚持进一步推进以电动汽车、太阳能电池、储能电站为主导的新能源规划,持续拓展新能源业务的商用化运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2年,本集团新增4家子公司(2011年:6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1年:2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2012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同比上升50%以上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69.83%417.76%
2013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10,00014,000
2012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040,000.0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3年1-3月,本集团汽车业务销量比去年同期有较大程度增加,推动集团汽车业务业绩盈利上升,此外,太阳能业务亏损额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减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3-0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武常岐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87,046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60,121千元,则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7,167千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705千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8,462千元。

  考虑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较为紧张,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技术升级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销售,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2年度,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13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3年度薪酬参照其2011年度的水平,并于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2013年度的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拟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等相适应。

  八、《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3.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要求参股公司进行反担保,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参股公司从事业务活动所必须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 上述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由该等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公司一起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并由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对参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所提出的贷款提供担保,但前述参股公司须确保其获得的贷款应有利于其经营发展。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担保时,须确保每笔担保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其境内及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时,须符合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的要求;前述参股公司须就前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九、《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传福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并代表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为租赁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对租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推广活动所必须,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

  2、 上述对租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实施时,公司需从资信调查、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和筛选,挑选合适的第三方租赁公司,并对租赁公司进行严格监控,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增加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6%。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61,748.23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68.96%;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2、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合作方提供担保,但租赁公司应确保所获得贷款用于相关业务。

  4、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对租赁公司的担保时,应确保每笔担保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十、《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

  1、成立亚太汽车销售事业部及美洲汽车销售事业部;

  2、成立IBU事业部;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将与关联方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戴姆勒”)及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电动”)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及技术开发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35,925万元。

  公司董事长及总裁王传福先生在比亚迪戴姆勒和鹏程电动分别担任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女士、武常岐先生及李连和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201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1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瑞银证券对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额外H股股份:

  1.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

  2.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于有关期间(按下文的定义)配发、发行及处理比亚迪电子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授权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债券、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及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其它证券),并授权比亚迪电子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比亚迪电子的董事会根据上述批准所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它方式配发)及发行的股本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比亚迪电子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当日比亚迪电子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的20%。惟根据(i)供股(按下文的定义);或(ii)根据比亚迪电子所发行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现有认股权证、债券、公司债券、票据或其他证券的条款行使认购权或换股权;或(iii)根据任何当时已采纳以向比亚迪电子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可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或(iv)根据比亚迪电子的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以股代息者除外。

  “有关期间”指由比亚迪电子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比亚迪电子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ii) 比亚迪电子的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比亚迪电子须召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iii)比亚迪电子股东于该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比亚迪电子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供股”指在比亚迪电子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内的比亚迪电子股份持有人(及(如适用)有权参与发售的比亚迪电子其他证券持有人),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或(如适用)所持其他证券的比例)发售股份,或发行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赋予认购比亚迪电子股份权利的其他证券,惟比亚迪电子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于考虑比亚迪电子适用的任何地区法例,或该等地区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后,作出彼等认为必需或适当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手机用锂电池项目拟缩减总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手机用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由原计划投资额4亿元缩减至1.81亿元,即不再继续投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手机用锂电池项目缩减总投资金额的公告》。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3年6月7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布。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3-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确认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87,046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60,121千元,则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7,167千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705千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8,462千元。

  考虑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较为紧张,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技术升级及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销售,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13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将与关联方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戴姆勒”)及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电动”)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及技术开发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35,9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八、《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手机用锂电池项目拟缩减总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金额,由原计划投资额4亿元缩减至1.81亿元,即不再继续投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手机用锂电池项目缩减总投资金额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3-0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3月22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集团(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并同时构成授信协议项下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应担保。此外,应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公司可能会不时地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三年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分别为:

时间授信总额度(人民币亿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599.4
截至2011年12月31日683.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650.8

  公司预计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获得的授信总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2、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尚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注册资本(授权资本)/实收资本(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股东构成
1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4-3-24深圳市105,000万元公司持有4.2857%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0.4762%股权,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95.2381%股权
2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1998-6-9深圳市16,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2005-3-10深圳市40,000万元公司持有96%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4%股权
4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06-8-3深圳市44,800万美元公司持有73.0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6.95%股权
5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2007-10-31深圳市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6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2004-10-15深圳市4,000万美元公司持有17.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82.5%股权
7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2007-9-12深圳市1,410万美元公司持有11.17%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88.83%股权
8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2003-5-29北京市8,000万元公司持有75.63%股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1.87%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2.50%股权
9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2003-4-14上海市1,0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0欧比(上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003-9-27上海市20万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11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2002-8-12上海市6,350万美元公司持有7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12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2007-6-12惠州市1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10%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13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6-6-12惠州市15,000万美元/10,207.2095万美元公司持有55%股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14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2008-10-23宁波市20,0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5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8-12-17商洛市37,000万元公司持有91%股权,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16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09-8-11长沙市5亿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17长沙市比亚迪客车有限公司1981-8-3长沙市12,178万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8韶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09-11-20韶关市3,000万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9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1997-3-21西安市135101.0101万元公司持有99%股权,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
20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03-1-10深圳市14,5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1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2007-2-14惠州市11,0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65.91%股权,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持有34.09%股权
22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2006-6-6天津市4,00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3惠州比亚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1-4-20惠州市100万元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4上海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6-15上海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5杭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5-27杭州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6北京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8-3北京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7长春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7-29长春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8合肥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6-16合肥市100万元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9比亚迪美国公司(BYD America Corporation)1999-11-22美国10万美元/3万美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0比亚迪欧洲公司(BYD Europe B.V.)1999-1-21荷兰90,756欧元/18,151欧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1比亚迪丹麦有限公司(BYD DENMARK ApS)2005-7-22丹麦125,000丹麦克朗比亚迪欧洲公司持有100%股权
32金菱环球有限公司(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2005-4-22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 1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3BYD JAPAN 株式会社(BYD Japan Co., Ltd.)2005-7-28日本1亿日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4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BYD (H.K.)CO., LIMITED)1999-2-19香港31,230,000港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35TATEBAYASHI MOULDING株式会社2010-3-15日本190,010,000日元BYD JAPAN 株式会社持有100%股权
36比亚迪美国汽车销售公司(BYD Motor Inc.)2010-2-8美国500万美元/220万美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7比亚迪电子美国公司(BYD Electronic America Corporation)2008-1-16美国1万美元/2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8比亚迪电子欧洲公司(BYD Electronic Europe B.V)2008-3-25荷兰9万欧元/18,000欧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9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BYD Electronic Hungary Kft.)2005-3-4匈牙利50万匈牙利福林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0比亚迪电子罗马尼亚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S ROMANIA SRL)2007-9-12罗马尼亚10万美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9.996%股权,孙一藻持有0.004%股权
41比亚迪芬兰有限公司(BYD Finland OY)2007-12-13芬兰2,500欧元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2比德控股有限公司(BYTE HOLDING LIMITED)2007-3-15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100美元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69%股权,Techfaith Wireles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持有31%股权
43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 Company Limited)2006-8-24开曼5万港元/ 1港元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4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International)Company Limited)2007-6-14香港44,000万港元/22,532.045万港元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持有65.76%股权,Gold Dragonfly Ltd.持有7.47%股权,公众股持有26.77%股权
45领裕国际有限公司(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2006-8-25英属维尔京群岛5万美元/1美元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6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BYD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2007-3-6印度25亿印度卢比/2,407,193,624印度卢比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 %股权
47 比亚迪加拿大有限公司2011-11-22加拿大5万加元/5万加元BYD Motors Inc. (比亚迪美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8 比亚迪俄罗斯有限公司2012-8-14俄罗斯280万俄罗斯卢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100%
49 比亚迪哥伦比亚公司2012-12-21哥伦比亚10万美金/44445美金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100%
50 比亚迪巴西有限公司2012-10-9巴西420万巴西里亚尔(约210万美金)/60万美金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99.99%;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01%

  2、参股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股东构成
1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10-2-26深圳市2,000万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
2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2011-2-16深圳市150,000万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3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1999-6-30西藏日喀则地区93,000万元公司持有18%股权,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72%股权,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持有21.21%股权,中国地质科学院盐湖与热水资源研究中心持有2.77%股权,西藏金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股权,西藏自治区投资公司持有0.07%股权,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2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

  2、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出资比例)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1)本集团涉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下转C19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深圳茂业豪宅捂盘调查
   第A005版:银 行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环 球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行 情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对 话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基金经理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理 财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C002版:信息披露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5版:信息披露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信息披露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C013版:信息披露
   第C014版:信息披露
   第C015版:信息披露
   第C016版:信息披露
   第C017版:信息披露
   第C018版:信息披露
   第C019版:信息披露
   第C020版:信息披露
   第C021版:信息披露
   第C022版:信息披露
   第C023版:信息披露
   第C024版:信息披露
   第C025版:信息披露
   第C026版:信息披露
   第C027版:信息披露
   第C028版:信息披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