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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9版)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中午11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与授权参加监事3人,梁佛金监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李英辉监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忠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对部分项目的有关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0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2013年 4月19日上午10:00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七)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八)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2日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 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 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第1、3、4、5、6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3月2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 四、 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 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 1、 姓名:杨健锋 朱立锋 2、 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 联系传真:0755-83867338 4、 邮编:518040 (二)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0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就公司2012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工作要点向董事会进行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丁德海、潘玲曼、李中军向董事会提交《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167,523.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62,411,533.7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24,913,396.5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97,669,386.50元。201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792,114,252.1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435,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05,088,000.00元。 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本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435,84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17,920,000.00元。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65,376万股,注册资本将增至65,376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7,419.43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绩效薪酬及2013年度基本报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201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人民币46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为46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信立泰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信立泰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实际经营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一年期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签署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六、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3-00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Kevin Sing Ye,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财务负责人叶宇筠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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