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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2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中国水电大厦1610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韩方明、任传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新兰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集湘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融资建设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融资人民币41.79亿元建设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BT模式控股投融资建设福建古田县“湖城一体化”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BT模式控股投融资人民币4.85亿元建设福建古田县“湖城一体化”一期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BT模式继续建设福建省龙海市龙江大桥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BT模式投融资32,106万元继续建设福建省龙海市龙江大桥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BT模式投融资建设增加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BT模式投融资建设增加投资人民币13.58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瓮安县银盏至玉华矿山专用公路BT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26,534万元建设瓮安县银盏至玉华矿山专用公路BT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晴云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45,735.80万元建设晴云山风电场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杨家湾水电站项目的议案》,同意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四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83,852.63万元建设杨家湾水电站项目。 表决情况:8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任传俊投弃权票,理由是按目前上网电价测算该项目亏损,提高电价的预期尚不明确,目前不具备批准条件。 八、审议通过《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远期结汇、购汇业务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签批单笔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含)的远期结汇、购汇业务,授权期内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超过该额度后应提交董事会审定,授权有效期1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公告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中议案十、十一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目前闲置的人民币10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亿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239,693,537.87元。上述资金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49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91亿元,均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为了有效盘活闲置募集资金,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决策程序的可行性和时效性,拟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国水电拟使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由中国水电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认为中国水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中国水电实施该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4、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14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段尚毅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委托李江波监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孙宝田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孙宝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孙宝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雷建容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雷建容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孙宝田先生简历 孙宝田先生,男,汉族,北京市人。生于1963年2月,1984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4年1月至2000年9月,孙宝田先生先后在水电部水电建设总局、水电建设局、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从事教育、培训、干部、劳资、社保等管理工作,历任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劳资教育部副主任、主任(社保局长)。 2000年10月至2012年12月,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主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临时纪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 2012年12月起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附件二:雷建容女士简历 雷建容,女,汉族,四川仁寿县人。生于1969年3月,199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年7月至2001年4月,雷建容女士先后在夹江水工机械厂泵分厂任技术员、党支部书记、副厂长;2001年4月任夹江水工机械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5年至2008年,先后任夹江水工机械厂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2008年至2009年,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部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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