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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刘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推荐刘强先生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刘强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及董事长陈五奎先生的提议,公司拟聘任李粉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李粉莉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继聘林晓峰先生、钟其锋先生、刘强先生、陈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熊国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一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将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320万元。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主融资能力,且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临时性授信额度贰亿贰仟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临时性贷款授信额度贰亿贰仟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13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进行审议,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座803会议室。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李粉莉,女,1961年10月生,研究生毕业,英语、国际经济专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8年“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兼任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李粉莉女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是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五奎先生为夫妻关系,与陈琛女士为母女关系;通过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9.60%的股份,通过上海嘉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12.77%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日新能0.0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国辉,男, 1973年5月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科科长兼产品线财务经理,记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WHG(中国)杭州格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科瑞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入职本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 熊国辉先生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熊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熊国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晓峰,男,1973 年11月生,广东省外国语师范学校毕业,英美文学及对 外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近20年太阳能行业经验。熟悉太阳能产品的海外市场销售。1992 年12月至1999年1月在深圳市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任销售业务代表,1999 年2月至2002年8月在深圳市拓日太阳能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2 年8月至今,在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总监,副总经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林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595%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其锋,男,1964 年11月生,大专学历,2000年至2002年在深圳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担任厂长;2002 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从200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钟其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通过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2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强,男,1982年3月出生,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深圳大学。2007年6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4月至今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从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昊,男,1982年12月生,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波士顿证券分析师协会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国际商学院荣誉组织ΒΓΣ会员,曾任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商学院研究助理、波士顿Twin Focus Capital Partners 高级投资分析师。2009年6月入职本公司,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投资部经理。2009年12月28日起任公司主管海外市场的副总经理。 陈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琛的配偶,是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及副董事长李粉莉的女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选举薛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薛林先生简历见刊登于2013年2月5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将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320万元。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1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3年4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 栋804室 会议联系人:刘强、任英 联系电话:0755-29680300/86612658 传真:0755-29680300 邮编: 518053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9:30 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 拓日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 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 代表议案一,具体如下表: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5:00至4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18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013年3月22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5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共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股。总计募集资金80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912,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587,5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1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9月18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该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和完全归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将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320万元。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曾燮榕、冯东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将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12月。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桑继春女士、程从云先生经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同意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2,000万元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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