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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3-00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8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发行价格为30.86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3335万股。其中,网下配售660万股,于2012年6月27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目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占总股份比例为74.9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文佳、黄卿乐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信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衍韩、洪辉煌、吴景河、黄瑞兵、李文茂、吴家雷、孙平如、张列兵、宁昊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一步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文佳、高峰、黄文博、黄卿乐、黄卿义、刘强、漆林、韩玉坡、白晓明分别通过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黄文佳、黄卿乐、吴景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士均进一步承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3月27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8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自然人股东人数为9人,法人股东为2人,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吴景河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首航节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首航节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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