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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湘鄂情 证券代码:0023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四楼403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 年 3 月 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湘鄂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湘鄂情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克州湘鄂情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减持。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3年3月21日、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分别减持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各1000万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02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56%;减持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2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56%。 截止到本报告书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3900万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 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一、股份买卖数量 2013年2月4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减持股份4000万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及均价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2013 年3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2013 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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