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2版) 2、注册资本:200万美金,公司出资比例100%。 3、投资总额:300万美金。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商品贸易、进出口贸易及投融资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香港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香港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可以进一步拓展贸易渠道,增加公司外贸进料加工业务量;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为未来公司向海外业务拓展提供通道。 2、设立香港公司存在的风险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多家国内企业采取的通行模式,在政策法规方面不存在障碍。但是香港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且公司第一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需熟悉并适应香港商业及文化环境,否则将会对公司的运作带来不便。同时,设立香港公司也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能促进公司充分借道香港自由通商贸易港口的有利资源和优势,拓展融资渠道并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未来向海外业务拓展提供通道。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决定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2、《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3-012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点。 4、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8日。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一、《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二、《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三、《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报告》 五、《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2013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七、《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2013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十二、《2013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 )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九华北路8号办公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4月20日召开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3-01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何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汤昌东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吕莹女士,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保荐代表人江成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3-014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会议决议公告所涉2013年度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柳瑞清先生因公请假发表书面意见并委托独立董事卫国先生表决,董事汤昌东先生因公请假发表书面意见并委托何凡先生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卫国先生、柳瑞清先生和许立新先生,以及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和苗善慧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522.05万元,比上年同期322,276.90万元下降0.54%;实现利润总额-6,912.79万元,比上年同期3,418.01万元下降302.25%;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96.61万元,比上年同期2,390.05万元下降338.35%;实现每股收-0.17元,较上年同期0.07元下降342.86%。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2年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定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会审字[2013]060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3]0605号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6,966,051.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70,540.09元,减去本年度分配2012年度现金红利6,520,799.98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8,683,688.39元。 鉴于2012年公司亏损,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董事会决定201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承诺。 七、审议通过《2013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2013年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基础、经营能力,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具体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经营计划:2013实现产量108,750吨。 营业收入: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7,894.59万元,主要考虑因素是:年产3万吨高精带生产线本年达产,规模增长,营业收入上升。 营业成本:2013年主营业务成本380,637.01万元,主要考虑因素是:原料价格以2012年12月末市场价格为基础。 期间费用:2013年期间费用14,287万元,主要考虑因素:(1)高精带达产,销售规模上升,公司运费以及包装费等营业费用增加。(2)公司通过精简管理流程来提升管理效率,压缩管理费用。(3)加强对资产周转效率的管理,通过提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周转效率来降低融资规模,以达到资金成本节约的效果。 利润总额:2013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2,667万元。 八、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何凡、王刚实施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公司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凡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凡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清远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融资和向交通银行清远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清远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融资和向交通银行清远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3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徽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分行、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杨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芜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芜湖分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含以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银行贷款60,000万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4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银行贷款规模不超过6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不超过40,000万元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对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还贷后续贷等相关手续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公司银行贷款规模超过6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超过40,000万元的新增部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必须全部提请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精诚铜业(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投资总额300万美元,主要从事商品贸易、进出口贸易及投融资业务(以最终注册为准)。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3-015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于2013年3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再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解决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精诚再生拟向徽商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额度,申请的额度主要用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拟同意为精诚再生提供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凡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报废机械、设备回收、线缆拆解;再生金属、再生塑料收购、加工、仓储、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品报废物经营、报废汽车回收、境外可利用废物经营的项目)。 经华普事务所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95.02万元,总负债1,441.74元,净资产4,553.2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157.7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13.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05%。 三、董事会意见 精诚再生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精诚再生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其90%股份。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公司其他股东没有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3%。其中,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在广发行清远分行提供了期限自2012.7.24—2013.7.24止8,000.00万元的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担保。 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7%。公司2013年二项对外担保事项(包括:本公司拟为清远精诚铜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和拟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8,000万元担保额度为2012年的滚动额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77%。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卫国先生、柳瑞清先生和许立新先生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同意公司为安徽精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