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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4版)

2、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向前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91号8号楼32层3201单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品牌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33.87万元,净资产为732.20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11万元,净利润-252.34万元。(未经审计)

3、海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起步工业区1-26号

主营业务:饮料生产加工、针纺织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旅游产品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副土特产品、工艺品的生产委托加工、酒类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89.88万元,净资产为3,201.48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0.58万元,净利润632.19万元。(未经审计)

4、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5,602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88号

主营业务:生产红牛维他命系列饮料;销售自产产品。

5、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8,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刚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红牛路81号

主营业务:生产红牛维他命系列饮料;销售自产产品。

6、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刚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88号

主营业务:生产红牛维他命系列饮料;销售自产产品。

7、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9,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

主营业务:酒店住宿、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等。

8、北京元阳宏兴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元阳宏兴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38号1幢103室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技术开发;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委托加工。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60.39万元,净资产为-1,686.70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4.21万元,净利润190.23万元。(未经审计)

9、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址:湖北省嘉鱼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

主营业务: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13年12月7日)、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的化工产品)、工艺品的生产销售;旅游景点开发;农业综合开发。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31.21万元,净资产为3,346.06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10万元,净利润-474.52万元。(未经审计)

10、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彩云路489号

主营业务:饮料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79.90万元,净资产为1,170.4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34.28万元,净利润805.80万元。(未经审计)

11、北京澳华阳光红酒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澳华阳光红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磊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北辰居住区C2区第一幢商业C

主营业务为:许可经营项目:零售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饮品店;一般经营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3.91万元,净资产为-196.49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53万元,净利润-113.63万元。(未经审计)

12、北京澳华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澳华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西良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第一职业高中西侧

主营业务为: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预包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11.22万元,净资产为419.08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9.10万元,净利润-25.11万元。(未经审计)

13、北京王海滨国际击剑俱乐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王海滨国际击剑俱乐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21号院2号楼

主营业务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体育用品。美容(非医疗美容)。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56万元,净资产为94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万元,净利润-78万元。

14、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2,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土楼乡南口农场场部院内

主营业务:旅游休闲住宿设施等

15、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刚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开发区永盛路

主营业务:生产红牛维他命系列饮料;销售自产产品。

16、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费晓暄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工业开发区雁栖北一街2号

主营业务为:加工桶装、瓶装纯净水;销售自产产品等。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彬庄园绿色休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元阳宏兴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海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澳华阳光红酒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澳华阳光酒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北京王海滨国际击剑俱乐部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40%股权的公司
海南原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朗臣饮料有限公司公司监事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01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 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签署情况

1、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5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广东(红供)字G1301号的《购货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向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规格、单价、质量要求、包装标准、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具体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2012年12月31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租赁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园西南街道红牛路81号的房屋,租赁面积为9609.90平方米,用途为厂房及仓库,租赁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14.7万元。

2、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5日,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湖北(红供)字G1301的《购货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湖北奥瑞金向红牛销售产品的规格、单价、质量要求、包装标准、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具体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2013年1月1日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收费协议》,约定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从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租入厂房,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85,813.4平方米,月租金31万元。

3、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红(供)字G1301号的《购货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公司向红牛销售产品的规格、单价、质量要求、包装标准、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具体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2013年1月15日,海南奥瑞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红(供)字GHN1301号的《购货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海南奥瑞金向红牛销售产品的规格、单价、质量要求、包装标准、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具体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4、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公司与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签订了《续租协议》,约定原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向公司出租房产证号为京房权证市朝港澳台字第10099号、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的房屋,租赁面积2,002平方米,用途为办公,租期为2012年5月8日至2013年5月7日,月租金及物业费为65.1万元。拟续签,租赁价格以新签协议为准。

公司与华彬大厦另有会议场地及商务用餐等业务,会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量、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结算。

5、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与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厂房租金及物业管理收费协议书》,约定原湖北元阳食品有限公司出租给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房产证号为嘉鱼房权证鱼岳字第00016171号、位于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十景铺村)的房屋,租赁面积5,460平方米,用途为厂房,租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租金50万元/年。

6、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向昆明景润食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彩云路489号的房屋,用途为厂房,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 60万元/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系从关联方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交易,均属正常业务活动,金额相对较小,定价公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2、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0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和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额度

(人民币万元)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60,00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30,000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50,000
4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25,000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16,500
6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5,000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80,000
8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0,000
9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500
合计330,000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与相关银行实际洽商情况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授信业务的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2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证券上市协议》(2012年6月3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前,需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3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协议约定,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包括公司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终止上市的情形),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该协议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时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1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活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担保发生期间为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被担保人综合授信最高金额

(人民币万元)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包装”)32,500
2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奥瑞金”)58,500
3龙口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奥瑞金”)25,000
4广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瑞金”)28,000
5浙江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奥瑞金”)26,000
6临沂奥瑞金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奥瑞金”)20,000
7江苏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瑞金”)10,000
合计200,000

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奥瑞金包装

(1)成立日期: 1997年5月14日

(2)注册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 周云杰

(4)注册资本: 人民币30,667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覆膜铁产品。一般经营项目: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从事覆膜铁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销售自产产品(涉及特殊行业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经营情况(母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奥瑞金包装总资产393,487.91万元,净资产259,830.50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32,791.57万元(经审计)。

2、湖北奥瑞金

(1)成立日期:2005年9月15日

(2)注册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 沈陶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6.0775万元

(5)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金属容器、吹塑容器并销售本公司产品

(6) 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湖北奥瑞金总资产108,014.51万元,净资产42,704.56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9,979.87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奥瑞金

(1)成立日期: 2012年5月11日

(2)注册地点: 肇庆市大旺区迎宾大道名仕豪庭3号楼106房

(3)法定代表人:沈陶

(4)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6)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东奥瑞金资产总额10,188.15万元,净资产4,619.76万元,净利润-380.24万元。(未经审计)

4、龙口奥瑞金

(1)成立日期: 2013年2月28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址:龙口市南山东海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沈陶

(5)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包装用金属制品、饮料罐、食品罐及相关配套产品(国家限制的除外),包装材料、电子产品加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取得许可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5、浙江奥瑞金

(1)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2)注册地点: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 魏琼

(4)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玻璃制品、塑料包装制品设计、加工、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进出口业务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 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浙江奥瑞金总资产57,397.54万元,净资产3,216.66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043.32万元。(未经审计)

6、临沂奥瑞金

(1)成立日期: 2002年5月27日

(2)注册地点: 山东临沂罗庄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魏琼

(4)注册资本: 人民币3313万元

(5)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制(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包装用金属制品、饮料罐、食品罐及相关配套产品(国家限制的除外);包装材料、电子产品、农副产品加工;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 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临沂奥瑞金总资产39,088,45万元,净资产4,634.03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2,701.11万元。(未经审计)

7、江苏奥瑞金

(1)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宜兴经济开发区永盛路

(3)法定代表人: 沈陶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5)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金属容器;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的的设计(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6) 经营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江苏奥瑞金总资产5,013.08万元,净资产4,979.41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20.5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合理融资所需,被担保人分别是母公司和6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奥瑞金包装、湖北奥瑞金、临沂奥瑞金、浙江奥瑞金经营正常,龙口奥瑞金、广东奥瑞金、江苏奥瑞金预计可按计划投产,各公司均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同意该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余额为人民币 6.2亿元,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8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3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于2013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4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公司财务部门发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总投资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投资理财方式。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中的风险投资,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

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7、授权事宜

对审批额度内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8、流程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监督与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1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奥瑞金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涉及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能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该等投资由公司财务部门部发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审批程序严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奥瑞金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2、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5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16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二层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议案:

普通决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16日下午15:00。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二层会议室

5、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

二、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的公告》、《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上述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2012年年度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请各股东审议。

四、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4月16日13:00~14:0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3年4月15日16:30之前(含当日)送达至公司。

3、 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二层会议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2,并请注明“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1。

2、投票简称:奥瑞投票。

3、 投票时间:2013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奥瑞投票”“昨日收盘”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大会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1统一表决100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00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
5《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00
6《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6.00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00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9.00
10《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10.00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本次大会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各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艳,石丽娜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附件1: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住所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注)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与邮编 

(注:截至2013年4月11日收市时)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6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12年年度报告》已于2013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副总经理沈陶先生、独立董事陈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冬先生、董事会秘书高树军先生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樊丽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3-临017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瑞金”)二片罐业务的良性发展,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广东奥瑞金增资,增资后广东奥瑞金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向广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现广东奥瑞金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名 称:广东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2、住 所:肇庆市大旺区迎宾大道名仕豪庭3号楼106房(仅限办公);

3、法定代表人姓名:沈陶

4、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5、实收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并应用该技术设计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慎的研究,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10070号审计报告审计,本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404,877,056元,母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327,915,65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2,791,565元;

2、 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95,124,08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6,599,105元,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1,723,194元;   

3、 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06,67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8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300,536,6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1,186,594元转入下一年度;

4、 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成都年产 3.9 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和临沂年产 71 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四、《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重点工作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五、《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已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进行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20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 2012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2年度,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互相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对该议案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并审议,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适当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

石万鹏 陈基华 梁仲康

201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2】856 号文《关于核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7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022,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8,049,120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2年9月28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32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7,944,6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50,194,10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89,589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2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0101014170029150活期12,609
 定期存款235,811,07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423437100018010045401 活期25,335
 定期存款260,586,40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768207212  活期13,320
 定期存款207,585,6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1001008900059181818活期104,922,880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160100120100010872  活期15,388
 定期存款90,316,23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7413210182400002881  活期8,880
 定期存款50,888,86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000010120100166855活期7,487
 定期存款100,000,000
合计  1,050,194,109

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55,353,129.05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2012年11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08,046,100元,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意见同意置换。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工作。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508,046,100.06元(全部为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2,719,120元。为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区域市场,经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6次会议审议,拟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00元用于江苏宜兴三片饮料罐生产线项目(以下称“江苏项目”),人民币160,000,000元用于广东肇庆年产7亿只二片罐项目((以下称“广东肇庆项目”)该计划于2013年1月7日由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东肇庆项目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人民币9,898,5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6次会议、2013年1月7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60,00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广东肇庆项目。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4日期间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188,500元用于广东肇庆项目设备采购(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898,500元)。该资金的使用方向与最终的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未对公司业务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5,607.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94.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94.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佛山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9,451.009,451.008,701.458,701.4592.072012.035,092.76
2.北京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10,285.0010,285.004,526.444,526.4444.012013.08

[注1]

2,698.66不适用[注2]
3.上虞年产7亿只二片饮料罐项目24,490.0024,490.0024,490.0024,490.00100.002012.08(471.01)不适用[注3]
4.成都年产3.9亿只三片

饮料罐扩建项目

7,968.007,968.002,879.112,879.1136.13--(70.67)不适用[注2]和[注4]
5.临沂年产71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32,623.0032,623.009,041.899,041.8927.72--1,247.74不适用[注2]和[注4]
6.新疆年产300万只220L

番茄酱桶项目

11,860.0011,860.00801.36801.366.76------
7.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3,856.003,856.00364.36364.369.452015.1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533.00100,533.0050,804.6150,804.6150.54 8,497.4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1. 江苏宜兴三片饮料罐生产线项目30,000.0030,000.00------------
2.广东肇庆年产 7亿只二片罐项目16,000.0016,000.00989.85989.856.1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6,000.0046,000.00989.85989.852.15    
合计 146,533.00146,533.0051,794.4651,794.4635.35 8,497.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新疆年产300万只220L 番茄酱桶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受下游番茄酱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适当放缓了项目投资进度,避免因投资过快导致的产能闲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变更成都年产 3.9 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及临沂年产 71 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注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6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江苏项目,同意使用人民币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广东肇庆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9.8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5,535.31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2012年11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0,804.61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意见同意置换。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6次会议、2013年1月7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60,00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广东肇庆项目。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4日期间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188,500元用于广东肇庆项目设备采购(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898,500元)。该资金的使用方向与最终的股东大会决议一致,未对公司业务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加强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注1:北京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指本项目两条生产线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第一条生产线已经于2011年8月投产。

注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北京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成都年产3.9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及临沂年产71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分别有部分生产线完工并投入使用,尚有生产线仍在建设之中,因此上述项目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预计项目收益无可比性。

注3:上虞年产7亿只二片饮料罐项目已经于2012年8月正式投产,由于投产初期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因此本年度项目效益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收益无可比性。

注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成都年产 3.9 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以下称“成都项目”)及临沂年产 71 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以下称“临沂项目”),变更如下:

(a)成都项目原定位主要客户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红牛公司”)。因红牛公司市场发展策略调整,延缓在西南地区的建厂计划,并鉴于红牛公司已在江苏宜兴建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成都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宜兴新建项目。

(b).根据公司顶/底盖产能规划,将临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山东龙口年产39亿片易拉盖新项目。新项目将比邻公司的主要材料供应商,可进一步降低运输费用及包装费用,同时提高存货周转率及项目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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