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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2-临02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1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董事朱锐、刘三军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程伟东代为表决,董事陈军民因在外出差无法联系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为天富电力集团结构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天富电力集团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0亿元担保。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3年4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2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1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监事侯耀杰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邓海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为天富电力集团结构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天富电力集团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0亿元担保。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3年4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2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3年4月11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于2013年3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3年4月10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02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本公司为其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无担保金)。 2、公司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程伟东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对公司的影响: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此次本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结构化融资业务,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富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1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程伟东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2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明忠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98,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供电、供热、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12,537,136,939.24 元,净资产2,531,903,714.56元,2011年度净利润140,511,448.63元。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划为天富集团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本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期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及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本次天富集团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用于其各类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风险相对较小,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借款及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本次天富集团接受本公司担保贷款用于其信托贷款,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结构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94,200 万元,公司 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 2,247,194,737.82 元,担保余额占经审计净资产的86.42%,其中为天富集团提供担保 167,000 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74.32%,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00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 8.90%,为参股子公司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7,200 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 3.20%。无逾期担保。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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