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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如下:
(三)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莉茜女士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李丹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刘宁、王仪凡、孙丽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朱兆雍律师、胡志雄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控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陈莉茜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莉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莉茜女士提名,聘任凃立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凃立俊先生提名,聘任陈玮先生、刘宁先生、王仪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陈莉茜、凃立俊、陈玮、韩世坤、唐建新 主任委员:陈莉茜 2、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建新、汪胜、韩世坤、凃立俊、陈玮 主任委员:唐建新 3、提名委员会委员:汪胜、唐建新、韩世坤、陈莉茜、凃立俊 主任委员:汪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韩世坤、唐建新、汪胜、陈莉茜、陈玮 主任委员:韩世坤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汪胜先生、韩世坤先生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1、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同意上述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附简历: 董事长: 陈莉茜女士,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武汉市优秀专家。曾任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院院长。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总经理: 凃立俊先生,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享受武汉市政府专家津贴。曾任武汉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网管理部部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总经理: 陈玮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宁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仪凡先生,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琴断口水厂厂长助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白鹤嘴水厂副厂长、厂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 李丹女士,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近五年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团委书记。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财务负责人: 孙丽女士,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 李凯先生,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宗关水厂生产技术部、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部生产技术科,现任职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3—01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杨方麟先生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杨方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7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杨方麟先生,1954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工会主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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