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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3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4月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3号文《关于核准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万股,网上发行1,360万股,发行价格为39.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0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0年3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5,100万股增加为6,800万股。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刘国耀、胡歙眉、胡梓章、刘建耀、曹瑞峰、张勇、梅建华、李海康、方正、黄太明、刘进波、张兵、黄锋、余培军、胡守健、刘正红、张斌、阳云波、沈德明、李永明、徐长旭、肖长青、潘海禄、祖利辉、杭哲、赵文庆、杨加梅、史妍、张诺、陈志泳、庞成芳、赵劲松、顾群、单彬、丁永伟、王烈三十六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4月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6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 上述36人名单、持股数与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均一致。刘国耀、胡歙眉、刘建耀、曹瑞峰、张勇、梅建华、李海康、沈德明、赵文庆9人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徐长旭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2010年5月24日申报离任;杨加梅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于2010年5月21日申报离任;肖长青历任公司监事,已于2010年5月21日申报离任。截至2013年4月1日,此3人申报离任时间均已超过18个月,所持股份已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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