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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 2013-03-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婷
上交所昨日发出通知,将为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 根据通知,证券公司申请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上交所进行挂牌转让的,应当向上交所提交相应材料,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与上交所签订《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服务协议》。资产支持证券现货转让中的申报、成交等事项,适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相关规定。上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暂免收费,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转让比照在固定收益平台转让的公司债收取经手费。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上交所进行转让的同样参照适用。 通知指出,上交所仅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和承担。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投资者,应当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投资者符合要求。 通知规定,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上交所将按照转让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资产支持证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账户数超过200户的转让不予确认。固定收益平台一级交易商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持续双边报价服务。 上交所同时指出,资产支持证券可以作为相关回购业务标的,具体规则和实施时间将另行规定。(黄婷)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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