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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3-013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15:00 至2013年3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凯宾斯基饭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成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136,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23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4,972,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078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164,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丽港稀土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年。 表决情况:同意289,825,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28%;反对3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72%;弃权0股。 此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3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钟宇、张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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