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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TitlePh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钢铁行业进入“寒冬”,市场形势不断恶化,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实现了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1)发挥协同优势,精益化生产组织能力得到新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生产铁2,028.83万吨,比上年下降0.75%;钢1,962.88万吨,比上年下降0.78%;钢材1,909.11万吨,比上年下降0.41%。;销售钢材1,887.60万吨,比上年增加0.20%,实现钢材产销率为98.87%。

  2012年,公司坚持按照“效益优先、规模适度、指标改善、成本最低”的原则组织生产。铁前系统重点抓好高炉“维稳”,优化配煤配矿,全面降低炼铁成本;炼钢系统坚持分线管理,优化炉料结构,实现了生产的稳定和低成本运行;轧钢系统严格按合同组织生产,力保高效品种、产线的满负荷生产。通过精益组织,实现生产运行稳定顺畅,主要产品产量全面完成指标计划,运行成本持续降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有效改善。

  (2)适时调整物流和采购策略,实施低成本运营取得新成效。

  紧跟市场变化,通过公开寻源方式,积极引入新供方,打破独家供货,持续扩展功能承包项目,避峰就谷,择机采购,大大降低了原燃料采购成本。成立了物流优化攻关小组,实施物流预报,优化物流运输组织。加大了配煤配矿调整力度,大力挖掘和开发内外部低价料资源。清库、替代品种、现货铁料以及地矿、地煤的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同时根据原料市场变化,动态、快速地调整库存,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机制和办法,大大降低了经营风险。

  (3)大力开拓市场,营销管理水平得到新提高。

  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加大调整品种结构力度,加大汽车用钢、管线钢、高端家电用钢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比例,全年实现高附加值产品722万吨的销售目标,其中管线钢、工程机械用钢等品种创近年新高,专用材比例达到79%。

  大力开发直供企业,建立关键客户管理及服务机制,深化EVI管理,强化产销研“一体化”功能,加大销售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紧跟行业及地区需求,大力开发中小直供企业,全年直供企业订货比例达到65%。

  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东北地区市场现货销售量,近域市场流向同比增加。加大重点工程投标力度,相继中标世界最长跨海大桥——港珠澳大桥、西气东输三线、中缅管线和中石化天津储油罐等大型重点工程,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大力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国际化经营,实现出口结算量169.73万吨。

  (4)强化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步。

  树立“经营能源”理念,加强能源基础管理,提升能源管理实效。全年实施节能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2项,投资2.29亿元。其中炼铁总厂二烧余热蒸汽回收发电、2150生产线加热炉余热回收、供二发电南区锅炉增烧煤气项目陆续投产运行,年节约标煤2.9万吨。充分挖掘发电潜力,自发电比例达到54%。

  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等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实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大气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均达到100%。

  (5)推进技术创新,科研开发迈上新台阶。

  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技术开发项目,全年确立科研项目327个。

  X80级抗大变形宽厚板通过了中石油鉴定。超高强韧汽车用钢、超宽厚板、超薄宽板等新产品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年开发新产品440万吨,新产品比例达到22%。

  “含铁尘泥高效再资源化新工艺开发与应用”等9项科技成果中3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6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线能量焊接用船舶及海洋工程系列钢板等8项新产品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称号。全年取得国家受理专利700件,授权专利487件,取得专有技术685件。在第七届国际发明专利展览会上,获得金奖6项。

  (6)加快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和资本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5亿元。西区烧结余热发电技术改造工程等19项在线资本性投资项目投入运行。化工四期焦炉、干熄焦及发电机组、本部新建1号转炉煤气柜、新建2万立污氮压缩机、鞍营两地厚板热处理生产线、焦油扩容改造一期工程等项目相继投产。10号高炉改造按期推进。立项放行了取向硅钢实验室项目、2150生产线超快冷项目、西部电站锅炉改烧混合煤气项目、炼钢四工区1、2号铸机电磁制动、3号铸机生产汽车板坯完善项目、大型厂新建钢轨全长淬火生产线、热轧厂2150生产线高强卷取机改造、冷轧厂镀锌线改造以及军工配套改造等一系列重大项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集团本年度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本集团本年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集团本年度未发生合并范围的变更事项。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3月27日在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其中董事于万源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杨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邝志杰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世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157百万元。因为公司亏损,根据中国法规及本公司章程,2012年度本公司不提取盈余公积金。董事会建议,2012年度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项预案尚须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的确定符合中国相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酬金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国内同类企业报酬情况,同意公司201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1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金方案详见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第41页。

  董事酬金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晓刚、于万源回避表决。

  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的条款,并且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相关上限。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1、2012年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

  2、2012年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A)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与国内类似实体所作的类似性质交易比较);(B)(倘无类似情况可供比较)按不逊于第三者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达成;(C)(如无可参考比较者)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

  3、2012年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乃根据2012年4月16日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4、2012年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并未超过《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上载明的适用于该等类别的相关上限。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晓刚、于万源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1、关联董事就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为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2)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交易条款进行,或(如无可参考比较者)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4)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5)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并未超过《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上载明的适用于该等类别的相关上限。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2012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度审计师,聘期自2012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3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2012度公司应支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共人民币372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师。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境内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董事会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反映了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活动、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其中关联董事张晓刚、于万源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对 2012年12月31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修改为:“*ST鞍钢”。2013年,公司将深度挖掘市场需求,通过提高品种质量效益、加大营销采购工作力度、优化生产要素、大力降本增效,真抓实干,做细做实,从而实现公司扭亏为盈的目标。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

  2、发行利率确定方式: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3、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或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5、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二)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时间、实际总金额、发行批次、及利率),并根据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该等条款及条件作出调整。

  2、就超短期融资券作出一切必要及附带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批文、确定包销安排以及编制有关申请文件)。

  3、就实施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根据适用法律披露有关资料)。

  公司董事会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授权董事长决定和办理上述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陈国锋先生、刘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个人简历:

  陈国锋先生,出生于1957年9月,原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部部长,高级经济师。陈先生于1996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陈先生于1983年进入鞍钢工作,先后担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部副部长、部长。

  陈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董事及其他高管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军女士,出生于1968年1月,原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轧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女士于2005年3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刘女士于1990年进入鞍钢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设备部副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事业部部长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

  刘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董事及其他高管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任陈国锋先生和刘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陈国锋先生、刘军女士目前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陈国锋先生、刘军女士的资历和条件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鞍钢东山宾馆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监事酬金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

  (2)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2013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5:00至2013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3年4月30日(若该日期为节假日,则截止日期为节假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

  (3)截止2013年4月30日(若该日期为节假日,则截止日期为节假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 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8. 公司将于2013年5月2日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一、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议案四、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审议《2012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公司签署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4-2015年度)》

  议案八、审议本公司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材料供应协议(2014-2015年度)》

  议案九、审议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2014-2015年度)》

  以特殊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3年3月12日和2013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13年5月9日—5月10日(9:00-12:00,13:00-16:00)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98

  2、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鞍钢投票

  3、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鞍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则当日下午13:00以后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 30后发出, 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共有十项议案,如果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

  邮编:114011

  六、备查文件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于万源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杨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邝志杰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世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张晓刚先生、于万源先生为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回避了表决。

  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4,717百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48,229百万元)的113.5%。

  因此次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上限符合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控股”)签署<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本公司与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签署<原材料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2012-2013年度)>的议案》所载的内容与交易金额预计的上限,此项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释:

  鞍钢控股集团:本公告中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攀钢钒钛集团:攀钢钒钛及其子公司;

  本集团 :本公告中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法定代表人:张晓刚

  注册资金:1,079,416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3241420014

  主要业务:主要从事铁矿锰矿,金属,非金属矿,铁原、精矿购销,加工,耐火土石,黑色金属,钢压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专营),合金与金属材料,钢、铁、钒、钛、焦销售等。

  本次股权转让和本次股权托管的关联方鞍钢集团持有本公司67.29%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鞍钢控股2009至201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7,959,893.80万元、13,890,288.74万元和14,546,388.49万元。截至2011年末,鞍钢控股净资产为9,594,799.61万元;2011年度,鞍钢控股营业收入为14,546,388.49万元,净利润为-155,256.1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鞍钢控股现持有本公司67.2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钢铁生产具有较强的连续性。鞍钢控股集团长期从事原材料、辅助材料和能源动力的开采、供应、加工、制造,是本公司供应链的一部分。同时其内部子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可为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支持性服务和金融服务。而作为本公司的客户,公司也会向鞍钢控股集团销售公司的部分产品、废钢料、废旧物资及综合性服务。鞍钢控股集团有能力按照相关约定为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时也有需求采购本公司的部分产品、废钢料、废旧物资及综合性服务。

  (二)关联方: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大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8,589,746,202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402204360956

  主要业务: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及产品销售;金属矿、非金属矿、设备及备件、耐火材料、冶金辅料、合金与金属材料销售;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冶金工程、工业自动化、信息工程技术服务等。

  攀钢钒钛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09至2011年的营业总收入分别达到人民币40,196百万元、人民币45,093百万元和人民币52,559百万元。截至2011年末,攀钢钒钛净资产为人民币14,860百万元;2011年度,攀钢钒钛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2,559百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9百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钒钛的实际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鞍钢控股同为鞍钢的全资子公司。攀钢钒钛和本公司均为鞍钢集团公司间接控股,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钒钛集团经营情况良好,而且其下属的鞍千矿业原一直为本公司提供部分本公司所需的铁精矿,因此攀钢钒钛集团有能力按照相关约定为我公司提供铁精矿和合金原料,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三)关联方:鞍钢集团财务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8号

  法定代表人:于万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302118885772

  主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提供担保、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鞍钢集团财务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6.80亿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2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92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公司同为鞍钢集团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因此鞍钢集团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集团财务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完善、经营稳健、服务手段先进、业务能力较强,各项监管指标均达标,资产优良,不良贷款率始终为零。

  多年来鞍钢集团财务公司一直为本公司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资金保障。同时,鞍钢集团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我们认为鞍钢集团财务公司有能力按照相关约定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鞍钢集团向本集团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能源动力、支持性服务。

  2、本集团向鞍钢集团提供的产品、筛下粉、废钢料、废旧物资和综合性服务。

  3、定价原则

  在未获得股东批准新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前,公司将按《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0-2011年度)》中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相关条款执行。

  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新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并经过独立股东批准后,公司将按照新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条款对公司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生效日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钢铁生产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公司大部分原料采购自鞍钢集团,同时也要销售产品等给鞍钢集团。上述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董事就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

  2、公司预计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为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2)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交易条款进行,或(如无可参考比较者)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3)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4)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5)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并未超过《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12-2013年度)》上载明的适用于该等类别的相关上限。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1 年、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3、股票代码:“000898”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3 年3月29日

  5、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鞍钢”

  6、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1 年、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3年3 月 28日停牌一天,2013年3月29 日复牌后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13年,公司将深度挖掘市场需求,通过提高品种质量效益、加大营销采购工作力度、优化生产要素、大力降本增效,真抓实干,做细做实,从而实现公司扭亏为盈的目标。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 靳毅民

  联系电话: 0412-8417273 0412-8416578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

  邮编:114011

  传真:0412-6727772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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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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