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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本公司8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雅致01"和"12雅致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2011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东方证券签署了《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聘任东方证券担任公司8亿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方证券与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证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东方花旗于2013年1月16日取得保荐机构资格(证监许可【2013】33号),至此东方证券将不再持有公司债券保荐资格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业务资格,相关业务和资格全部由东方花旗承接。"鉴于此,本公司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原东方证券的在前述受托管理协议中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由东方花旗承继。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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