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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207,576.6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93%;营业利润、净利润和归母公司净利润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10.98%、38.94%和41.06%。主要原因为: a、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复合肥行业市场有所回暖,行情持续震荡走高; b、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全面投产,使得公司产销增长,公司的战略布局效益初步显现; c、公司持续加强实施最佳商品组合线策略,使得产品综合利润稳中有升; d、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持续聚焦创新,建立以产品、工艺、设备等为创新课题的十大创新小组,创新成果的不断应用推广,经济效益逐步显现。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1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8楼会议室 电话:0755-86578985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5、出席对象: (1)于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3、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案。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 5、审议《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提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提案。 7、审议《关于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提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1-6项内容详见2013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公告,第7项内容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证券法律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 2、邮政编码:518057 3、会议联系电话:0755-86578985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5、联系人:张重程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1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下午16: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票3,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7,308.5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权益分派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权益分派预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1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徐育康请假委托独立董事王宋荣代为出席表决)。公司3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王宋荣、兰艳泽、吴玉光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2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经2012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约定合同费用60万。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定于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0345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167,196,965.24元;营业利润93,535,188.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136,445.32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99,185,798.94元,盈余公积余额为48,603,523.43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50,407,049.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0,063,342.51元。 2012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7,308.5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上述预案由财务负责人张万海先生提议;确定理由,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存量599,185,798.94元,本次转增378,468,160元,转增后剩余220,717,638.94元;本次转增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一是对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二是董事会通过预案是在当日收市后进行的;三是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培训;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权益分派政策。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提交的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21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700.00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不超过10名,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49,3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312,22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37,003,780.00元。 截止2012年7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2]07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182.16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910.25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核字[2012]464号”鉴证报告确认;于2012年7月3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1.90万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89.63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607.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2012年8月3日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贵港市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或净额的百分之五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公司负责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若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需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募投项目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及“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和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徐州芭田、贵港芭田在报总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保荐人。本公司、徐州芭田、贵港芭田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人。徐州芭田、贵港芭田承募集资金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质押。2012年8月3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万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万海 2013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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