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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3-009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恒丰纸业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4,401,6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3,281,4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4.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20,1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0%。恒丰集团和其他关联股东所持有的72,015,322股股权回避表决,参与本次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266,108 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因此项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持有本公司可转债转股,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恒丰集团和其他关联股东所持有的72,015,322股股权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其中参与本次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1,266,108 股,参与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120,181股。 表决结果为:41,118,548股赞成,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1%;反对1,262,44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8%;弃权5,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前十名社会公众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张启富、刘雪月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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