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0年3月29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29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3年3月20日,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5,000,000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3月20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3月2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质押原因为信托融资。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7,680,70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46,841,890股的39.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2%。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