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 昆明机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1)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本公司H股股东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0%的情况。超过H股总股本5%的H股股东情况:无。 2)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无获告知有任何人士(并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而需遵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规定向本公司作出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列入所指定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3)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视情况而定)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些章节的规定被视为或当作这些董事或监事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记录于本公司保存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而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 本事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公告。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制造业投资收紧,我国机床工具行业出现了企业盈利能力减弱的趋势。同时,全行业产销增速也出现明显下滑。公司经营经历了近年以来最为低谷的时期,面临外部整体经济疲软,市场竞争白热化,合同不足,库存增大。公司董事会适时调整了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公司经营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攻艰克难,走过了非常不平凡的一年。 公司制订了2013年计划,其依据为结合2012年市场状况和对2013年经济和市场形势的分析得出的结果。完成的主要措施为创新经营模式,稳步推进向工业服务商转型。其中包括: 1.全公司所有职能部门,要主动围绕市场、积极配合各事业部开拓市场、抢抓订单、对外承揽业务; 2.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卧镗、落地镗成熟产品市场占有率,以中高端客户为目标,充分细化行业研究客户,开拓数控产品的新市场和寻求国际市场的新突破。 3.推进生产、服务一体化工作, 提高售后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加强主流渠道建设,稳步推进旗舰店和专营店建设工作; 5.通过加工、铸造、通用事业部在保证配套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实现收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编号:临2013-014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昆明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9人,董事关欣、张涛因公未能出席,分别授权委托王兴董事、李振雄董事对提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肖建明因公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富生对提案进行表决。公司4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董事长王兴先生主持下,按会议议程逐项对提案进行了审议。经逐项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净利润-73,220千元,不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当年实施上年分红10,622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643,404千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585千元,不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当年实施上年分红10,622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621,506千元;201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收入12.50亿,净利润0.1亿元; 六、2013年度常规技改项目报告,共计2500万元; 七、选举杨雄胜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担任主任委员); 八、《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九、授权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总担保额度1亿元为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销售本公司产品; 十、《2012年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2012年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提议续聘毕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十三、审计委员会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十四、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内容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二、十四项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将于公告当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公司网站http://www.kmtcl.com.cn。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里先生主持,监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一)、《二○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全部议案; (三)、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有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就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意见 ; 2、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 ; 4、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是以公平原则进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13-01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关于召开二〇一二年度股东年会之有关内容于2013年3月28日公布,详细情况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查阅。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上午9:30时正;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请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提请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提请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4、提请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实现净利润-73,220千元,不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当年实施上年分红10,622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643,404千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585千元,不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当年实施上年分红10,622千元,累计可分配利润621,506千元;201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5、提请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销售收入12.50亿,净利润0.10亿元; 6、提请审议公司2013年度常规技改项目报告,共计2500万元; 7、提请审议授权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总担保额度1亿元为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销售本公司产品; 8、提请审议续聘毕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9、 提请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昆明机床”(本公司)A股股东(以下简称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交易结束后,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昆明机床”(本公司)H股股东(以下简称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登记方式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13年4月25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至5月15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大会。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始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邮政编码:650203 传 真:0086-871-66166623或0086-871-66166288?? 联系电话:0086-871-66166612或0086-871-66166623?? 联 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出席2012年度股东年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年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3年4月25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5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6166623或0086-871-6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0室)。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年会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12年度股东年会并于该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就股东年会公告所列的以下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13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及H股总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请分別填上实际持有本公司的A股及H股各自的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公司将根据上述“赞成”、“反对”、“弃权”之明确票数,包含计算在议案表决结果的分母中;若没有明确票数,则不计算在议案表决结果的分母中。 附注7: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0室)。就H股持有人而言,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年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邮政编码:650203 联系电话:0086-871-66166612或0086-871-66166623 传真:0086-871-66166623或0086-871-66166288 联系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