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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3-00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9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蔡文杰、蒋晖、宋金球、华炜、李书锋和赫国胜、钱育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恒")《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江西国恒的100%股权以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110,0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徐保根、徐标斌。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及股权受让方徐保根、徐标斌的个人原因,《关于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无法实际履行,经股权受让人徐保根、徐标斌向公司申请并协商一致,董事会决定解除与徐保根、徐标斌《关于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巨翼")《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100%的天津巨翼股权以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张国华。因为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股权受让方张国华的个人原因,《关于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无法实际履行,经受让人张国华向公司申请并协商一致,董事会决定解除与张国华《关于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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