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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永志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3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14,546,50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6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分配如下:中国银行广州荔湾支行四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两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广州银行越秀支行、招商银行广州高新支行各一亿元,剩余额度分配及年度授信额度内调整授信银行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当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同意214,546,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一)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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