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3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8TitlePh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先规模化、后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继续贯彻立足主业,稳步实施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策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人才队伍保障工作,有序组织募集资金项目及超募项目的实施,稳步提升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继续实施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公司经受了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人民币升值及人工成本上涨等困难的考验,使得生产经营稳定,项目建设如期建成,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12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以创新为动力,强化人力资源人才队伍保障工作,大力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开发新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实施“三足鼎立”营销战略,加快销售方式转变,倡导价值营销理念,围绕专业市场、重点客户、网点服务及国际市场开拓,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三是以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大力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在荣获“市长质量奖”的基础上,“双星SHUANG XING”商标2012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四是认真做好募集项目生产运营。2012年公司主要产品聚酯薄膜的销量超过了18万吨,较2011年增长了40%以上,差异化产品的比例超过了30%,达到了计划目标。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1.05亿元,较上年增长7.61%;实现净利润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8.97%。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2013年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2013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稳中求进,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努力开发新客户、开辟新市场、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根据现有的资源,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加快剩余募投项目的建设,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重点加大差异化产品的推广力度,大力开发高端优质客户,通过技术创新开发新品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公司在2013年的经营计划主要为:2013年实现销售增幅20%以上,差异化产品比例达到35%;同时继续开展节能降耗增收节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员工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18,833,435.2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83,343.5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38,753,177.87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45,703,269.55 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派发红利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104,770,874.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1%。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4,538,660.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74%;实现净利润118,833,435.2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97%,每股收益0.29,每股净资产8.7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18,833,435.2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83,343.5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38,753,177.87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45,703,269.55 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派发红利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104,770,874.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1%。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4,538,660.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74%;实现净利润118,833,435.2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97%,每股收益0.29,每股净资产8.7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公司将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

  公司2013年全年财务预算主要为:同时继续开展节能降耗增收节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员工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1、2013年实现销售增幅20%以上;

  2、差异化产品比例达到35%;

  3、2013年公司科技研发费用投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的议案及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财务总监周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潘剑云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5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公司独立董事廖家河先生、陈强先生、吕忆农先生将分别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201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须在2013年4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15: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邮政编码: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人:吴迪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2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2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1,453,187.36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38,412,958.71元。

  2、2012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10,593.53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累计21,729.25元。

  3、2012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894,433,220.08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累计2,306,863,529.13元。

  其中:

  (1) 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315,102,774.2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2011年6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1年度支付资金346,817,268.54元,2012年度未支付募集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661,920,042.77元。

  (2)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5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募投项目和年产12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18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24,664.20万元, 2011年度支付资金750,510,266.28元,2012年度支付资金894,433,220.08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1,644,943,486.36元。

  4、经公司2012年8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2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7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3,538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16,462万元尚未归还。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期末工商银行’885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279.03元,其中有149,364.95元非募集资金,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资金。

  注*2期末中国建设银行’8888’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5,345,860.59元,其中有1,850,635.05元非募集资金,系收到宿迁市财政审计局政策补助资金。

  注*3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中有2.75亿元(包含非募集资金1,850,635.05元)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建设银行,每份存单均有独立的帐号,不再一一列示。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如下: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6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续上表)

  ■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7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温州金改一周年调研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联通”部分银行卡网上直销业务功能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